不是舉例反駁


寫在最前,去辯駁甚至解決一種觀點,一定不要被牽著鼻子走,而是要跳出它,從另外或者更高的層面來看。

現在分析這種觀點。

1.菜該被噴,蠢該被騙,為什麼不是菜該被表揚,蠢該被嘉獎呢?

因為人類社會預設了一個前提,把『強』放在正確一端,『弱』放在錯誤的一端。

這個前提成立,就可以推出,強會被肯定,弱會被否定。

這個角度怎麼辯駁呢?

假設一種場景來替換前提,假如你是一個農場飼養主,你養的豬太聰明了,每天都想越獄,甚至拱翻你這個主人取而代之。

這種情況下,強會被否定,弱會被肯定,越強越該被噴,甚至被宰。

2.好,你說你們討論的範圍就是人類社會,不能改前提,那該怎麼辦呢?

把邏輯目標換了(這一點參照知乎佛教徒)。

你說強也好,弱也好,被罵也好,被騙也好,我開心就行。

這裡有個隱藏邏輯,什麼是對?什麼又是錯?

邏輯目標從強是對的,偷換為幸福開心就是對的。

這種情況下,不去和他爭對錯,從矛盾關係外直接摁死這堆矛盾。

你罵我也好,嫌我弱也好,哪怕我被騙也好,我就心甘情願,我就覺得快樂,我就是對的。

你的罵於我如浮雲,不沾身,也就失去了意義,同理,這個問題也失去意義,無從存在,而無須辯駁。

這樣來,對方心境不夠,多半得被你氣死,你越笑,越滿不在乎,越慈眉善目,他越是鬱悶跳腳想罵人。

最後總結一下,給你兩種方法,一種是正規辯駁,一種是高級耍賴,應該夠用了吧?


謝邀。

這是一種典型的落井下石思維唄,講真我覺得這種充滿主觀流氓邏輯的觀點你沒法反駁,因為它總能找出一個更流氓的邏輯來跟你扯皮,最後演變成罵街。就像那句著名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曾經問過金子超,一個先天殘疾的孩子可憐么,他說可憐,我又問他,那你告訴我這個可憐之人哪裡可恨,他說因為他上輩子造孽了。

我告訴他:我可去你馬的罷。


精簡一下,之後原回答詳細一點

前半句和後半句邏輯有所不同,前半句是弱者可以被指責,後半句是弱者可以被欺騙。

指責弱者是低效行為,如果是合作不如選擇遠離或是指導,只是旁觀指責本身除了宣洩情緒沒有作用,宣洩情緒往往會影響自身的判斷。

欺騙行為往往是利用信息不對等來牟取不當得利,本身是一個應該被懲罰的錯誤行為,「活該」這個詞是」對加害者的無罪辯護,加害者必然有罪所以受害者不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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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句和後半句的邏輯實際上是有區別的,第一個是弱者可以受到指責,第二個是弱者可以受到懲罰。

第二個容易,欺騙行為是利用信息不對等牟取不當得利,本身是不符合法律也不符合道德的,是一個「錯誤」的行為,活該的意思是「本該如此」,可以推出欺騙者不需要受到制裁,可是即使是一個蠢蛋,這個蠢蛋也屬於社會契約的一份子,任何人都沒有權力騙他,騙他的人應該受到社會契約的制裁,一個應該被「制裁」的「錯誤」中的受害者怎麼能是活該呢?

第一個稍微有點複雜,「噴」這個行為到底應不應該歸結於言論自由之中。如果「噴」這個行為應當是自由的,那你不能去約束他,如果「噴」這個行為不應該自由,那尺度在哪裡?如果毫無尺度,那你就是剝奪別人指責別人或者支持其他觀點的自由了。

如果要駁斥第一點,我的選擇是沒必要去「噴」,因為噴這個行為本身是很低效的,如果你們屬於合作關係,你的噴只會收到抵觸,實際上最高效的選擇是更換合作對象,但是如果你需要這個合作對象,那友好的指出對方的問題給予指導顯然更好一點。即使對方不聽,你也要知道一個連友好的建議都聽不進去的人你噴他就更聽不進去了。

而且你在進行情緒宣洩的同時,總是會影響自己的判斷力的。如果你只是他的觀眾,那更沒必要了,他多半不會聽你的,你也不必浪費這個時間。

況且「被噴」始終是一個令人很不愉快的情況,我們又不是什麼完美的人,總會有某個方面比別人「菜」,那這個時候你就希望聽到別人的指責嗎?還是你就高高興興的躲在一群樣樣都不如你的人中做一隻鴕鳥?都是不可取的。

別噴了,高效一點,也為自己以後不被噴積點德


菜和蠢 是一個人已經存在的問題,但是可以通過學習改正。

而噴和騙 是另一個人懷著惡意去做的事

應該抨擊的是懷著惡意的施害者,而不是怪受害者。


很簡單的邏輯

當你的菜影響到他人的遊戲體驗時,別人自然就會不爽

當你的蠢碰到別有用心之人時,人家自然就會過來行騙

想要反駁,唯一要做的就是吸取教訓,讓自己變強,變聰明。強者為王,這個沒辦法。

如果想懟回去,也行

「你難道一開始就很強噠」

「有本事你一輩子都別被騙」


只能說他們也是堆惡人罷了,在知乎上你總能見到一堆說出所謂的社會現實然後再披著一層皮再肆無忌憚地責罵受害者然後再加一句:我說話就是這麼直接,而且這也是社會現實,接受不了你就不做唄,廢物。」然後還有一大堆人表示說得對對對,然後瘋狂點贊,那麼受害者呢,看到了如果生氣吧,他們就會像一頭餓狼一樣對著你就是一頓興奮的撕咬,你不表態吧,就說你懦弱,不作為,遲早沒前途 ,他們是對的嗎?不,他們只是一隻披著皮的噴子而已,冠以正義之名的噴子,有好幾個知乎大v都是這種風格,不過被人們稱為直爽,說話乾脆而已,並且還自願扔錢給他們,我是真的沒話說


如果你自己本身都認可強和聰明,那此題無解,你是在為了狡辯而狡辯,浪費大家時間


這種觀點無限趨近於社會達爾文,說白了就是叢林法則,只要目的達到就可以不擇手段。

還需要反駁啥呢?堅守這種觀點的人在三觀上和你有根本不同,不太可能被說服的。而且這些人在現在的社會還挺被需要被認同的呢。


反駁不了,全美國人都信這個,誰又能說服他們呢?但強大和聰明是相對的,說這個話的人如果哪天吃了虧就知道閉嘴了。當然也有那種越吃虧越心理變態,另說了。

我願意堅持大部分人應該不是為了罵他活該

應該是種「恨鐵不成鋼」的心情

受害者有罪論本身雖然是一種錯誤

但輕易的上當本身也是一種縱容犯罪

並沒什麼值得炫耀的

就像我們都希望孩子能一直生活在童話世界裡

但我們也會教他們不要隨便吃陌生人的

因為哪怕童話世界也有巫婆 ?♀?

我們沒法創造一個只有善意的世界

只希望你要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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