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未來形而上學導論》裡面有半頁文字(龐景仁譯的158頁、李秋玲譯的102頁),我看了兩個多星期了,也沒搞明白。

康德在那一頁的中間說了一大堆前提性的東西,我沒看明白,這是我的第一個問題。

他由此得出了一個疑問,大意是說,經驗也許被理性的立法所支配嗎?對此,他說他對這個問題並沒有展開研究。這段的意思,我能理解。

但其中他說,如果是什麼什麼樣的人,他們是可以去研究這個問題的。他在這裡所指的是什麼人?這是我的第二個問題。


瀉藥,既然貼了原文,我就簡單說一下。

  • 糾正

首先針對某答者做一個反駁吧:

1.說理智來源於經驗的,不知道是誰的說法。

(1)如果是西方哲學,那麼不好意思,應該不會這麼說,至少我沒見過。因為即便是極端的經驗論者(例如休謨)他們也不會認為是經驗產生了知性。另外,如果實在不能理解,我也諒解,畢竟基於中譯本的譯文、譯詞確實容易產生不當的理解——尤其是這本書的翻譯應該還是在沒有統一翻譯的術語之前。因為這裡的「理智」嚴格來說不是指我們一般的理智能力,而是特指(也就是後來統一的)「知性」。

(2)如果是自己腦補的覺得自己是理解了康德的,那麼請先認真看個書。哪怕把圖裡這段話看完也行。如果不信,請認真讀這句話:「自然界本身之不依存於現象或其源泉——感性,而只存在於感性對理智的關係中」。換言之,現象作為「自然界本身」的「顯現」,自然界本身是不會依賴於現象的,相反,自然的法則是依賴於知性先天原則。這一點如果不能理解,你對康德的所有理解都是背離了康德的原意,因為這是基礎性的起點,而康德的問題也在這裡,至少這是其中之一。

2.康德是不會說理性來源於客觀精神的,因為這樣極其容易陷入到他所反對的對立面,也就是設立一個絕對自我。費希特之所以和康德會決裂,就在於費希特恢復了笛卡爾作為「我思」的實體——亦即費希特的「絕對自我」。

  • 答疑

其次,我不是很理解,這段話有什麼地方是不懂的。這段話主要概述了兩件事:1.簡單知性為自然立法,2.相對詳細陳述理性為自己立法。或者說,康德在這裡說了一件事,亦即說清楚感性、知性、理性三者的關係。

以下譯文,一般採用鄧曉芒的譯本(鄧曉芒譯,《純粹理性批判》,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2016年重印),自己翻譯的話沒有很大的變化,只是細節上會有差別,但是在講述中體現不出來,所以我就偷懶了。

一、你要知道幾點,《純粹理性批判》這本書,作為康德對「理性」的分析,根本上來說,三個層面都是屬於廣義的「知性」。這裡面隱含著一個誤解,就是「先驗要素論」的第一部分「先驗感性論」到底是屬於知性還是屬於理性?答案是:廣義的知性。理由有二:

  • (1)先驗要素論康德說了兩個東西,時間、空間。雖然兩者都是和感性雜多的被給與的質料直接聯繫的,但是兩者不是屬於感性的,這兩者還是屬於知性。因為感性雜多具有一個很明顯的特性,就是感性雜多具有極端的主觀性與流變性,根本不具有言說的可能。但是(在康德看來)這種主觀性的東西怎麼可能是時間與空間的本質,一旦時間只是我們主觀性的認識體驗,那麼我們所有的時間最後都是個體性的,我們怎麼還可以說出:「(我的手錶顯示)現在是2019年1月1日。」然後,對方回答:「哦,(我們現在)是2019年1月1日了呀。」
  • (2)從康德的文本出發,「時間不是獨立存在的東西,也不是附屬於物的客觀規定,因而不是抽掉物的直觀的一切主觀條件仍然還會留存下來的東西。」注意,「不是抽掉……一切主觀的條件仍然還會留下來的東西」,因而時間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客觀性,因為只能屬於某種程度的形式。

知性和理性就不用說了,肯定是屬於廣義概念上的知性,或者說廣義上的理性。

其次,這三個層面相互之間不能越界。「知性形式為自然立法」(也就是這裡說的「理智」)、「理性形式為理性(狹義的知性+狹義的理性,亦即先驗分析論裡面的知性與先驗辨證論裡面的理性)立法」。

  • 首先說「知性形式為自然立法」。在知性為自然立法之前,先驗的感性形式已經給感性雜多賦予了先驗的形式,我們接受的所有雜多都已經是在時空的形式中被給與的,所以康德才會說「儘管我們的一切知識都是以經驗開始的,它們卻並不因此就都是從經驗中發源的。」在我們的經驗之中已經有了某種先天的成分,這種先天的成分是邏輯在先的,但是卻要藉助於感覺的刺激,我們才能把感性的感覺加工成表象。雖然我們就我們獲取的經驗來看,彷彿這一切都是來源於經驗的,但是如果我們沒有先天性的某些能力或者說先天性的形式邏輯在先,那麼一切的經驗就其構成來看,都是主觀的與流變的。這樣的話我們根本沒有辦法回應休謨的問題,另一方面我們連做出「地球繞著太陽轉」這樣的至少是科學的結論都做不出來(因為我們的經驗告訴我們,太陽東升西落,圍繞著地球轉)。
  • 其次,康德進一步說,既然「知性為自然立法」,那麼經驗是否是受理性的原則所支配——或者間接受理性支配?這就是這頁內容的第二部分。康德在此沒有回答。但是結果是不能。因為一旦理性可以直接支配經驗,那麼我們就相當於獲得了理智直觀,這是康德所不能接受的。(斜體部分與題主問題無關)這個問題很難在這裡詳細展開,因為這個問題算是康德留給後康德時代一個頭疼的問題之一。康德在這裡陷入了將意識自然化的客觀主義立場,他混淆了自然與心理兩者的問題。他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所以他想要區分開來,但是這種區分無形間卻加重了這種問題。我目前認為對這個問題處理的比較好的是胡塞爾、海德格爾和黑格爾。就康德的想法本身,胡塞爾是最接近康德的,或者說,他和康德一樣都是對科學有奠基性想法的,所以他對康德的解決就康德本身的而言最合適。
  • 再次,理性對知性(這裡翻譯為「理智」)的支配表現在哪裡?知性能處理的是有條件者,這個很好理解,我們看到的一切現象都是作為有限的顯現者顯現在我們面前,它們都是作為「這一個(Das)」而被給與我們。因而作為被給予者,它們永遠是有限的。就知性本身而言,他無法從經驗性的顯現者中的得出任何的無條件者,但是理性賦予了知性這個可能。但是,人的思考能力有這一種衝動,它想要突破這種有限追求一種無限性。但是,「無限」作為一種無條件者,本身就不可能在經驗中被給予,因為通過知性來看待無條件者的一些問題本身就表現為一種僭越,這時我們會陷入幻相。我以為我們用了我們的知性可以確定這些形而上學的問題,但是由於這些問題脫離了經驗性被給與的幫助。因而根本上不可能具有任何真理性,它們導致的只有先驗的辯證論。而這些先驗辯證論就是以往的形而上學直接討論的問題,

二、對你現有的可能理解做一個梳理,大致上是偏離了康德的文本。請允許我直接引用你的原文。

康德在那一頁的中間說了一大堆前提性的東西,我沒看明白,這是我的第一個問題。

他由此得出了一個疑問,大意是說,經驗也許被理性的立法所支配嗎?對此,他說他對這個問題並沒有展開研究。這段的意思,我能理解。

第一點,首先經驗不可能被理性的立法所支配,哪怕是按照這個文本,經驗也只會和「理智」相關聯,而不是與理智直接相關。

你認真看這一句:

這些原則先天規定了自然界的秩序,或者說,先天規定了理智,這種理智是應該通過經驗去尋找其法則的。這些理性原則雖然就經驗來說似乎是構成性的、立法性的,但它們是純粹出自理性的,而理性不能像理智那樣被視為一個可能經驗的原則。

這句話的意思見之前的「知性形式為自然立法」一段。

其次,經驗是否與理性有關係,這個在這一頁中是表現不出來的,頂多就是表現為康德以下的一個問句:

或者是否經驗也間接為理性的立法所支配?

第二點,這個問題其實是一個偏向於「史」性質的問題。

但其中他說,如果是什麼什麼樣的人,他們是可以去研究這個問題的。他在這裡所指的是什麼人?這是我的第二個問題。

這裡針對的對象其實是像洛克、貝克萊、休謨這樣著眼於人類理性本質問題的人。這裡真的展開解釋會很麻煩。首先,你要知道培根建立新科學對康德的影響。培根是參與了「古今之爭」(也就是古希臘-羅馬傳統優秀還是不斷進步的科學優秀這樣的古今之爭)的代表人物之一。由於當時自然科學的發展,當時很多哲學家都認為只要人們可以正確的運用我們的理性、知性我們就可以建立超越以往的科學大廈。所以,康德把培根《偉大的復興》的一段話作為自己《純粹理性批判》的題辭。但是培根本人並沒有對人類的理性能力做過一個系統的闡述。

但是培根之後的三個人做了。洛克的《人類理解論》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貝克萊的《人類知識原理》A Treatise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Human Know、休謨的《人性論》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與《人類理解研究》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在中文裡面,understanding翻譯是「理解」、有時也翻譯成「理智」、「知性」。儘是些花里胡哨的東西,但是原文很清楚,就是對understanding的研究。休謨的《人性論》根本上不是道德性的倫理學研究,裡面當然有倫理學的成分,但是休謨的本意還是對understanding做出一個區分,來建立正確的科學。因為understanding在廣義是是包括實踐理性。結果他boom,炸了。所以,康德在這裡的最後說,想要研究理性的這些人(其實就是指之前洛克、貝克萊、休謨為代表的以及之後可能有的人)認為,只要對人類的理性或者說知性進行正確的研究,那麼根本上就可以建立起一門科學。這門科學不僅可以為自然科學奠基,而且可以為人類的道德行為奠基。為道德行為奠基這才是康德真正想要做或者說認為最重要的的事情。

其實康德想說的其實是建立一門理性心理學。按照中世紀傳統,形而上學分為一般的形而上學與特殊的形而上學。而這其中包括了理性心理學、理性神學、理性宇宙論。但是,由於休謨、貝克萊這些人對理性心理學的摧毀,他對「理性心理學」也有一定的抵觸,所以在《純粹理性批判》裡面康德對理性心理學是持有負面態度的。但是就他的目的與《純粹理性批判》的做法,他做的事情其實和中世紀的理性心理學在目的上沒有出入,差別在於他放棄了之前理性心理學的預設前提。(不過這种放棄是不徹底的。)


瀉藥。

我對康德思想還是停留在我個人主觀的理解和認識上。

康德在提出他的先驗哲學以前,經驗主義和理性主義在認識論問題上還爭論得不可交加,圍繞著人類理智(邏輯演繹)的前提條件到底合不合法(靠不靠譜)而展開的,這個前提就是理性的形而上部分,或者邏輯演繹的形而上學。古典的形而上學基礎是亞里士多德完成的,依靠的是因果關係建立的形式邏輯,因果關係就成為古典理性的基石。但是大衛.休謨又用理性的質疑觸碰這塊基石,就是著名的休謨詰難,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休謨認為,一切知識來自於經驗,包括了因果關係,因果關係是一種基於經驗得到的主觀聯想。太陽曬,石頭熱,這兩種現象是來自經驗,因為相繼出現,所以它可以被理智理解為普遍有效的因果關係,但是這種關係沒有必然性。但是他也沒有否定石頭熱的原因存在,而是認為把原因必然歸到太陽曬是主觀的經驗聯繫,因為經驗是靠不住的,因此得出因果關係也是靠不住的。這就動搖了古典形而上學基礎,讓它搖搖欲墜,但還不至於摧毀它。

回到這種時代背景下,康德所說的理性,就是古典形而上學的理性,包括了因果關係在內的人的認識能力和自然法則的統一理性,自然的理性是指形而上學的本體論證明中的形式邏輯中而來,也就是受第一因制約的普遍法則,它規定了客體在人的理智認識中的顯像所遵循的原則,這個原則康德稱之為純粹理性,這個原則是以空間和時間為前提來進行感性直觀的,所以,它是無條件的條件者,在它之上再沒有其他前提條件了,康德稱之為感性直觀形式,數學是時間形式給出的非經驗性綜合命題,幾何則來自於空間形式給出的綜合命題。通過數學和幾何來論證時間和空間的非經驗性,所以它們是先天有效的知識存在於人的理性認識能力之中,故此人的純粹理性包含感性直觀(感知)和知性直觀(思維)。無感性沒有對象給予我們,無知性就沒有對象被思維,兩者的運用就是人理性對自然立法,立法的結果就是表象,俗稱我們的知識,這個知識是自然界的現象,理性止步於此。這種知識是符合物自體本身所要呈現的樣子,它遵循的自然法則,受自在之物所支配的。但是自在之物(本質屬性)也許不是這樣,人的理性無法越過現象去認識它,但並不能否定它的存在,所以,人們不能因此認為康德的哲學是主觀唯心主義,而就事物的現象而言,它應該是客觀的。這頁文字所表達的正是此意。

以上是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

關鍵性的理解,對於理性和理智,康德是有自己的定義劃分的。在古典哲學裡,理性泛指邏輯的形而上學證明和形而下學的應用,前者進一步產生神學,數學和幾何學,後者產生物理學和自然哲學。康德這裡指的是前者,也就是理性的形而上學部分。自然法則就是這種理性原則,它為自然和人類的理智立法,這樣,人的理智能夠按照先天原則,也就是自然法則來認識自然現象。否則,我們的理智為知識對象立法是沒有任何依據的,理智和理性是無法統一在同一個形式中(時間和空間),這種認識就沒有必然性和普遍有效性。也就是說,你看到的是牛,在我這裡看到的是馬,你算1+1=2我算的是3。那麼自然法則的理性是如何運作的,康德就不展開了,他希望他的繼任者,也就是你說的對此有追問的哲學老師進行的事業,他們不可能是休謨和貝克萊,而是康德的繼任者,因為這種理性對他們而言不一定認可。

這是我的粗淺理解,懇請專業大咖批評指正。


前兩天,一個叫」黑色筆記本」的之友回答了這個問題。我和他也有了兩輪對話。今天不知為什麼,最後的對話」內容已被刪除」了,他前面的回答也找不到,幸虧當時複製了下來,打算仔細研究。儘管他最後嘲笑我是梅果宗通之類的,但我並不介意,可也無法回復給他了。今天試圖與他聯繫,無果。於是我便私作主張,把他的最初的回答貼在這裡,真的,這是一段很有水平的答覆:

康德在這段話里區分了三個東西。

第一個是那些賦予sensible experiences以synthetic unity的所謂principles of understanding(中文好像是知性原則)。這些原則涉及的是sensibility與understanding的知識性關係,它們同時刻畫了understanding這種官能的作用和界限。在康德的術語體系中,這類原則被稱作constitutive principles。

第二是是這段話關注的核心,也就是從mere reason中誕生的那些principles。為什麼說英文很好讀懂?因為康德明確說了These principles seem to be constitutive,這些原則【看上去是】constitutive的,這意味著康德認為它們實質上並非如此。如果你看的是中文,幾乎不可能注意到這個細節。

康德給這類principles做出了三個刻畫:首先,它們首要涉及的並非experience/sensibility和understanding的關係,而是首要涉及understanding和pure reason的關係;其次,這些principles與metaphysics有關,而metaphysics在康德哲學的術語,它指的是對things in themselves的規定性的研究;最後,這些principles在間接的意義上仍然與experience相關,它們的功能是構造一個thoroughgoing unity從而使得possible experience真正成為一個具有複雜內部結構的system。這裡指的顯然是第一批判Transcendental Dialectic中對ideas of pure reason的非構成性功能的探討。這裡你只讀Prolegomena是不夠的,你需要讀第一批判的「On the regulative use of the ideas of pure reason」一節(從B670開始)。

第三個是康德在這裡提到的,或許構造一個將possible experience統一起來的system還不夠,或許有的人還希望走得更遠,去構造一個關於natural history的系統性結構。康德僅僅提了一下這個問題,但明確說了它超出這本書的限度,甚至已經超出了metaphysics的限度(因為metaphysics主要是由第二點中的principles構成的)。康德這裡指出這個工作是有意義的,但他沒有精力也沒有篇幅去做這件事兒了。

上面這些解讀基本不預設對康德哲學的理解。只要你讀得懂英語,你就能做到在上面這段話中區分這三個東西。現在的知乎哲學版塊已經變成了我的大型證據庫,每一個問題都在證明不學英語的人學哲學只能學成民哲。


針對這兩個問題,我談談自己的理解。

第一個問題是,康德的那一頁講了些什麼東西?

康德這裡的概念跟普通的概念有時候總會有差別,從不同的角度上理解會有不同的結果,如果不能把握它是從哪個角度來理解的,那麼理解上怎麼都不會通。

(1)這些先天原則規定了自然界的秩序,或者說,先天規定了理智。

我們用分解的方法。要理解這句話需要首先理解這句話里的「自然界的秩序」和「理智」。「自然界的秩序」如果是指如斯賓諾莎所說的神一樣的東西,那麼它是不能被決定和支配的,而這裡的「自然界的秩序」被看作是被理性所決定的,那麼我會認為它是一種客觀唯心主義上的觀念,「自然的秩序」是受制於主觀的一種概念。如果這樣理解的話,我們就能夠更好地理解純粹的理性何以能夠規定自然界的秩序。同樣,這裡的「理智」也需要這樣理解。

(2)這種理智是應該通過經驗去尋找其法則的。

這句話是對理智概念的理解。它應該通過經驗去尋找其法則,說明理智往往跟經驗相關,沒有經驗的輔助,理智不能稱之為理智。簡單的例子,一個人惹你怒了,旁人勸說道「你要理智一點」。理智總是在一種外在的刺激下顯示出來,在一種經驗的狀態下顯示出來。而當你聽到這個勸解的時候,你才會去想我為什麼不能怒,從而去找理由。

(3)這些理性原則雖然就經驗來說似乎是構成性的、立法性的,但是它們是純粹出自理性的,而理性不能象理智那樣被視為一個可能經驗的原則。

這句話里的「但是」一詞表達出了矛盾的關係。一方面,理性原則看起來是立法性的,那麼它就可能制約經驗;但是同時理性不能被視為可能經驗的原則。這樣就出現了一種矛盾:理性原則和經驗到底是什麼樣的關係,理性原則會不會對經驗產生影響。這個矛盾直接引起了下面作者的闡述。

第二個問題是,他在這裡所指的是什麼人?

這些句話里的人其實有兩種,一種是「不只是希望在形而上學裡的使用上去探索理性的性質的人」,另外一種是「希望在它把一般自然歷史加以系統化的普遍原則中去研究理性的性質的人」。當然比較拗口,但是說的大概就是這兩類人會比較關心上面提出的問題「是否經驗也間接為理性的立法所支配?」。理解的難點在於為什麼這些人會比較關心這個問題。

我們從反方向理解第一種人,也比較好理解。如果從形而上學的角度理解理性的性質,那麼理性的原則可以不摻雜經驗,獨斷任性。如此一來,理性原則和經驗之間關係就會明確地表達出來,沒有討論的意義了。而如果不滿足於這種說法,那麼自然就要「進一步考慮」,正如下文所說。

我們可以從社會實踐的層面來理解第二種人,一般自然歷史加以系統化的過程是一種經驗化的過程(簡單的例子,如果沒有勘測那麼我們的知識體系還保留在太陽系有九大行星,現在我們的認識是太陽系有八大行星。換句話,沒有一種經驗上的考察,知識的系統化是不可能的。但是人們在研究的時候也同樣不能缺乏理性。),當理性和經驗同樣都不能缺少的時候,它們以何種方式互動對於科學研究來說是一個需要搞清楚的問題,如果不搞清楚,那麼科學的基礎就會動搖,因此對於這些人來說,「是否經驗也間接為理性的立法所支配?」這個問題非常重要,需要進一步考慮。

以上是對兩個問題的解答,個人之見,僅供參考。


受制於漢字先天表達辭彙的匱乏,翻譯都很有問題 ,看英文版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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