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看过梁文道的一个视频 他说台湾七十年代吧也是各种脏乱差

梁文道的视频 从34:40开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aigRKc5WHg刚刚听了李宗盛的一首歌才想起要问这问题我是一个瓦斯行老板之子

在还没证实我有独立赚钱的本事以前

我的父亲要我在家里帮忙送瓦斯我必须利用生意清淡的午后在新社区的电线杆上绑上电话的牌子我必须扛著瓦斯穿过臭水四溢的夜市


谢谢说台湾干净票亮的答主们,你们真是太客气了,感恩

我比游叔小一辈,没经历过八零年代,也没看过野火集,用我的角度回答一下吧

应该是九零年代,台湾也还是很脏,好多环境污染的问题,那天电视节目在讨论这各议题,来宾骂骂骂,

主持人的于美人讲:有一个外国人跟她说"你们,好像没想在台湾住很久的样子耶"(脏得那样子,也没人在意...)

啊,对耶...我们的社会一直有著"哪天我们就要回大陆了"的气氛,虽然没戒严了,但积习难改,台湾就是个暂居的地方,脏一点有什么关系?

不过,被外国人指出来毕竟有点丢脸,反正,从那天起,我意识到,家的延伸,就是台湾,在家不做的事,外出也不做,比如说:你不会在客厅吐痰......对服务你的人要心怀感恩啊,题外话,九零年代,外出边打工边上学,觉得被呼来喝去很辛苦,然后明白服务人员的不易,我开始对司机先生说谢谢,就算他态度很差,到现在,几乎所有人上下车都会说声谢谢了,有时后我臭美的想,说不定这件事有我的功劳咧?哈哈哈,很妄想吧?不过,我真的觉得其实每个人都带著一点点力量

最后我要说的是,直到现在,其实在台湾我最常看到转发的销息,依旧是"台湾很脏,去看看人家日本!"(系滴,台湾确实挺崇日的,不过日本的神经质性格,我们大概学不来)

会说台湾干净(?)的,往往都不是台湾自己,不过,台湾人在这不丢垃圾,不代表去别的地方也一样爱惜,这话题要是上升到素质的程度我是反对的,反过来说,相信每个人都做得到,只是需要时间反映成效罢了最最后,个人觉得守红绿灯跟去政府门前抗议泼红漆,都是必要做的事^^因为夺回权利也是合法的

1台湾人的自我约束能力很强。台北的捷运要求不能在捷运上吃东西喝饮料,我坐过这么多次捷运从没发现有人吃东西喝饮料。

2台湾对垃圾分类比较严格,虽然比不上日本。其中垃圾分类,台北市的要求最为严格,垃圾不分类人家根本不收。其他城市还好。要求不那么严格。

3台湾人很少。2300万人比较好管理,素质不高的人的比例也会低一点。

4很多地方热的根本出不了门好伐!本来人就少,还都不出门怎么会脏乱差。而且一个地方本身也没垃圾你就算想扔也不好意思扔是吧。5也并没有那么干净吧。。。我在我交换学校的夜市商圈看到过好几次大老鼠,有一次就在餐厅放杂志的架子上爬,最后跑向了厨房方向。。。顿时我面前的那碗面我就吃不下去了。。。台北以外的路上我照样见到过垃圾。其实呆时间长一点就会知道,台北是台北,台北并不等于台湾。

三点

1.法律

废弃物处理法中华民国六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总统台统(一)义字第三三○○号令制定公

布全文二十八条条文

第 一 条 为有效清除、处理废弃物,改善环境卫生,维护国民健康,特制定本

法;本法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有关法律之规定。第二十七条 在指定清除地区内严禁有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槟榔汁、槟榔渣,抛弃纸屑、烟蒂、口香糖、瓜果或 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废弃物。 二、污染地面、池溏、水沟、墙壁、梁柱、电杆、树木、道路、桥梁 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三、于路旁、屋外或屋顶曝晒、堆置有碍卫生整洁之物。

四、自废弃物清除、处理及贮存工具、设备或处所中搜拣经废弃之物

。但搜拣依第五条第六项所定回收项目之一般废弃物,不在此限 。 五、抛置热灰烬、危险化学物品或爆炸性物品于废弃物贮存设备。 六、弃置动物尸体于废弃物贮存设备以外处所。 七、随地便溺。 八、于水沟弃置杂物。 九、饲养禽、畜有碍附近环境卫生。 十、张贴或喷漆广告污染定著物。 十一、其他经主管机关公告之污染环境行为

中华民国九十年十月二十四日华总一义字第九○○○二○六五○○号令修

公布全文七十七条

民国九十年以后才增加的第三十六~~~第七十七条,罚则在其中四十五条到第六十九条,处罚的条例在九十年之前是没有规范化的

例如像是下面这条就是九十年修完以后新出台的法办"办法"。

第五十条 (罚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锾。经限期改善,届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连续处罚: 一、不依第十一条第一款至第七款规定清除一般废弃物。 二、违反第十二条之规定。 三、为第二十七条各款行为之一。

顺带一提,我以为,修法、合适的变法,接著依法行政,是四个现代化"完成"之后的第五个现代化,也就是倒数第二个现代化。

2.其次是行政

政府有拨预算

每天外出多少都会看到清洁工人们顶著大太阳在清洁

= =一找又是这种鸟新闻

2015年06月23日19:06

台中市沙鹿区清洁队队员向《苹果》爆料,该队上班是三班制,第一班从早上六点上班,驾驶垃圾车清运垃圾,过去大约十一点告一段落后就可以吃午饭,接著继续扫街到两点下班,但近来却被主管硬性规定十二点才能去吃饭。队员抱怨,他们从上午六点开始干了五个小时的体力活,肚子早就饿得咕噜咕噜叫。队员挨饿工作,主管欺负蓝领劳工。另外,队员投诉,扫街也得使用自己的汽机车,载著扫帚、大型垃圾桶出门扫街,撇开自己掏腰包花费油钱不谈,用机车载扫帚和垃圾桶也很危险,主管根本不重视队员的安全问题。

沙鹿清洁队长杨志秦证实,虽然劳基法规定每四个小时休息半小时,但收取垃圾是延续性工作,不可能中断,所以比照一般公司在中午十二点至一点休息吃饭。至于使用自己的交通工具去扫街,因为沙鹿区部分巷道狭窄,垃圾车进不去,所以全面改为同仁自己骑机车或开车去扫街,这部分未补贴油资。

沙鹿区清洁队员向《苹果》爆料,该队改三班制,第一班从早上六点上班至下午两点,第二班从早上七点上班至下午三点,第三班从下午一点上班至晚上九点。收取垃圾兼扫街,其中第一班过去十一点吃午饭,近来改为十二点才能吃午饭,队员挨饿工作,主管欺负蓝领劳工。

中午或下午出去,很常都会看到清洁工骑摩托车拖垃圾袋在路上拾垃圾,多数都是中老年人,

对于城市整洁他们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

很多台湾人去过巴黎回来都嫌巴黎脏,以台北市或台湾的干净自豪,我就爱巴黎爱得要死,

我就爱他们的各行各业的劳工可以有尊严的工作,我宁可城市脏,也不要劳工得到"新闻"里这种待遇,我宁可他们多放几天的假,也不用让城市比巴黎干净。

今年过年, 马英九慰勉清洁队留守新北市永和区清洁队,清洁队值得表扬,马英九做这事也值得表扬。

3.法律和行政的力量介入后产生教化效果移风易俗

行政上例如垃圾车定时、定点集中在社区收垃圾,大多人久而久之就会定点按规矩来丢不照规矩丢抓到要罚。

其实也就是总结,法律的增修和施政都要到位,时间沉淀方可移风易俗。

缺一不可。

应该从日据时代开始萌芽,真正成熟应该是小蒋十大建设之后。

1,街上少有垃圾桶,自觉带回家。2,司机在极少的情况下才会按喇叭,我开始很好奇,问计程车司机,诶你们这边车都不安喇叭的吗?司机笑笑说,几年前,有个年轻人私自把机车喇叭换成货车喇叭声,一个老奶奶因为这个突发心脏病,当时在台湾有很大的舆论压力,后来他们就自觉不按喇叭。3,崇尚公德心,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4,台湾本身绿化就很好,将近70%绿化面积,又四面环海,所以空气质量状况很好。5,法律法规较为完善且人们自觉遵守,例如电梯左行右立,捷运禁止进食,博爱座就是给老人孩子做的,还会有专门的哺育室。

6,道路建设非常好,有专门的骑行道、机车道。

7,题外话唯有教育和孩子才是一个国家的未来。

既然我们同是中国人,他们能做到的,我们一定也会做到,感谢台湾。

听过《大内密谈》播客的一期,有一个台湾姑娘刚好说到此事,说的主要是台北。转变大致上发生在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到九十年代初期。在这之前还是乱闯红灯,乱扔垃圾,路上都是狗屎。还有垃圾大战,台北市偷偷把垃圾运到桃园县扔掉,电视报纸上都是关于垃圾的论战,甚至两地民众在交通要道上互相拦车检查有没有垃圾。台湾的大妈大叔去香港旅游时候也经常干出很多偷被子枕头之类的事情。在九十年代之后这些现象慢慢有所改观。

关于改变的原因,这姑娘认为主要是社会制度。两蒋时期,大家做事情都是政府要求我们这么做,公共卫生是『公家』的事情。随著民主化的进程,民众慢慢有了『主人翁』意识,认为这个社会是属于『我』的,我们有机会在这个时代创造一个新的世界,于是慢慢把这些公共事务当成了自己的事,主动去维护公共卫生和秩序。

附上这期节目的链接:【vol.196 台湾为什么有礼貌】在线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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