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继续审议《国歌条例草案》,辩论民主派议员获准提出的21项修正案,包括降低违法的罚则等。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说,国歌与国旗及国徽同样是国家的象征,《国歌条例草案》的罚则,与《国旗及国徽条例》的罚则一样是合适,法庭亦会按案情进行量刑。

他说,违反相关条例的行为,或会涉及大量人士及网上行为,搜证及调查需时,局方已作平衡,认为缩短检控时间会影响有效执法,因此不支持修正案。

对于有修正案提出,要教育学生国歌作词人及作曲人的生平及死因,曾国衞表示,修订与条例立法原意无关。

人民力量陈志全说,政府要用法例迫中、小学教国歌历史及精神,就应容许教师教关于作词人及作曲人的生平、死因,形容政府的回应荒谬。

他又说,自己有16项修正案获接纳可以提出,但会议只有10小时的辩论时间,自己只得一次发言机会,只能交代一项修正案内容,质疑全体委员会阶段是否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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