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林欣穎/專題報導

近期行政院在提名新一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5位委員時,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伯宗、委員林麗雲、王維菁、蕭祈宏特別點名中國OTT影音平臺愛奇藝與騰訊等廠商在臺形式屬非法落地,未來恐面臨下架命運。不久後更下令要求中國OTT業者不得在臺播映及刊登廣告,也將研擬《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OTT TV專法),可謂正式敲響本土與境外OTT業者的戰鐘。對此,《CNEWS匯流新聞網》特別請臺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執行長吳世昌前來分析當前情況及未來發展。

對OTT TV專法的建議有何建議?

針對NCC正在研擬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OTT TV專法),臺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執行長吳世昌表示,目前臺灣的政府主要還是聚焦在境外OTT的管理,特別是針對大陸OTT平臺。只是究竟要如何處理,如限制還是納管,現在都還是爭論的問題。

吳世昌表示,若撇開兩岸政治因素,像愛奇藝、WeTV這樣的平臺到底跟Netflix、Apple TV+、HBO GO等有何差別以及需要被封禁的理由,政府都要說明清楚或給出明確處理手段,像是讓它們沒有辦法收費、民眾無法收看等等,這樣纔有作用。否則只是單方面立法排除,但卻沒有辦法有效阻止民眾去看,那其實立法也沒有實質的意義。

吳世昌呼籲政府應該要去思考到底有沒有辦法對國外的OTT平臺能一視同仁,若沒有辦法,那限制、納管等要有明確的制裁手段。另外,也要思量臺灣究竟有沒有能力這樣做,否則最後很有可能既沒有辦法做到保護本土OTT產業,也禁止不了海外平臺在臺的發展,甚至還立法扼殺了臺灣的OTT產業,所以一定要想清楚OTT TV專法推動的方向是什麼以及對臺灣業者有什麼幫助。

中國OTT怎麼禁纔有用?

對於中國OTT的影視內容,吳世昌表示,現在臺灣人看到大陸影劇集非常容易,也有非常多的方式,且大陸目前影視製作水準超出臺灣很多,在OTT產業與臺灣影視產業發展息息相關的情況下,政府的政策方向一定要明確。

吳世昌就以NCC下令要求中國OTT業者不得在臺播映及刊登廣告為例,他表示這簡單來說就是禁止中國OTT平臺在臺灣上廣告,但實際上他們還是可以在Facebook、Instagram等社羣平臺上進行推廣,因為政府對這些社羣平臺沒有強制拘束力。這個狀況就讓臺灣的廣告業者沒辦法收到錢,但中國OTT平臺還是可以推行廣告給消費者,反而變相懲罰了臺灣業者,卻沒有辦法有效約制中國OTT平臺。未來這樣的情況持續下去,更可能發生臺灣的OTT產業因自身法律束縛變得封閉而沒有辦法起來,但國外的OTT平臺越來越強,最終讓本土OTT更無法與世界競爭、差距越拉越大。

因此吳世昌認為,若要有實質的制裁,無非就是封網、嚴禁國人使用該平臺、禁止所有機上盒安裝愛奇藝等方式,加強民眾上網使用愛奇藝等中國OTT網站的難度。不過這樣的作法卻又與臺灣網路自由化的政策意念相左,也就是說政策上的矛盾點,所以說未來還是可能變得只是政策上禁一禁,但對整個產業沒有太實質幫助的情形。

至於政策是不是能有效封禁,吳世昌認為若以現在網路無國界的情況來看,在臺封禁愛奇藝等大陸平臺的難度非常高,很可能立了一個法卻難以有效執行。以現在的情況來看,民眾若想收看愛奇藝等大陸平臺的影劇,申辦VIP付費會員至少還有臺灣的代理商幫忙收費,臺灣的政府還可以收到稅。倘若之後真的封禁,想看的民眾還是會上大陸網站直接購買,到最後政府不但收不到錢,錢還直接進入別國口袋,這反而不是件好事。

吳世昌認為當前最重要的是,臺灣的OTT產業不應該害怕競爭,政府應該扶植業者有更強的競爭力。畢竟在過去中國的影視也是臺灣的人才過去做的,只是現在今非昔比,如今臺灣的影視工作者根本很難與對岸競爭,因為整體規模、製作成本都與臺灣差太多。所以希望未來政府一定要想清楚,不要讓業者一窩蜂去搞平臺,花了龐大的資金卻燒光收場,倒不如拿這些錢集中發展好的原創內容、培養優秀的戲劇製作人才,如此一來才能為臺灣建立一個能走向國際、與各大平臺競爭的獨特、原創又本土的OTT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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