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流新闻网记者王佐铭、林欣颖/专题报导

近期行政院在提名新一代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5位委员时,主委陈耀祥、副主委翁伯宗、委员林丽云、王维菁、萧祈宏特别点名中国OTT影音平台爱奇艺与腾讯等厂商在台形式属非法落地,未来恐面临下架命运。不久后更下令要求中国OTT业者不得在台播映及刊登广告,也将研拟《网际网路视听服务管理法》草案(OTT TV专法),可谓正式敲响本土与境外OTT业者的战钟。对此,《CNEWS汇流新闻网》特别请台湾数位汇流发展协会执行长吴世昌前来分析当前情况及未来发展。

对OTT TV专法的建议有何建议?

针对NCC正在研拟的《网际网路视听服务管理法》草案(OTT TV专法),台湾数位汇流发展协会执行长吴世昌表示,目前台湾的政府主要还是聚焦在境外OTT的管理,特别是针对大陆OTT平台。只是究竟要如何处理,如限制还是纳管,现在都还是争论的问题。

吴世昌表示,若撇开两岸政治因素,像爱奇艺、WeTV这样的平台到底跟Netflix、Apple TV+、HBO GO等有何差别以及需要被封禁的理由,政府都要说明清楚或给出明确处理手段,像是让它们没有办法收费、民众无法收看等等,这样才有作用。否则只是单方面立法排除,但却没有办法有效阻止民众去看,那其实立法也没有实质的意义。

吴世昌呼吁政府应该要去思考到底有没有办法对国外的OTT平台能一视同仁,若没有办法,那限制、纳管等要有明确的制裁手段。另外,也要思量台湾究竟有没有能力这样做,否则最后很有可能既没有办法做到保护本土OTT产业,也禁止不了海外平台在台的发展,甚至还立法扼杀了台湾的OTT产业,所以一定要想清楚OTT TV专法推动的方向是什么以及对台湾业者有什么帮助。

中国OTT怎么禁才有用?

对于中国OTT的影视内容,吴世昌表示,现在台湾人看到大陆影剧集非常容易,也有非常多的方式,且大陆目前影视制作水准超出台湾很多,在OTT产业与台湾影视产业发展息息相关的情况下,政府的政策方向一定要明确。

吴世昌就以NCC下令要求中国OTT业者不得在台播映及刊登广告为例,他表示这简单来说就是禁止中国OTT平台在台湾上广告,但实际上他们还是可以在Facebook、Instagram等社群平台上进行推广,因为政府对这些社群平台没有强制拘束力。这个状况就让台湾的广告业者没办法收到钱,但中国OTT平台还是可以推行广告给消费者,反而变相惩罚了台湾业者,却没有办法有效约制中国OTT平台。未来这样的情况持续下去,更可能发生台湾的OTT产业因自身法律束缚变得封闭而没有办法起来,但国外的OTT平台越来越强,最终让本土OTT更无法与世界竞争、差距越拉越大。

因此吴世昌认为,若要有实质的制裁,无非就是封网、严禁国人使用该平台、禁止所有机上盒安装爱奇艺等方式,加强民众上网使用爱奇艺等中国OTT网站的难度。不过这样的作法却又与台湾网路自由化的政策意念相左,也就是说政策上的矛盾点,所以说未来还是可能变得只是政策上禁一禁,但对整个产业没有太实质帮助的情形。

至于政策是不是能有效封禁,吴世昌认为若以现在网路无国界的情况来看,在台封禁爱奇艺等大陆平台的难度非常高,很可能立了一个法却难以有效执行。以现在的情况来看,民众若想收看爱奇艺等大陆平台的影剧,申办VIP付费会员至少还有台湾的代理商帮忙收费,台湾的政府还可以收到税。倘若之后真的封禁,想看的民众还是会上大陆网站直接购买,到最后政府不但收不到钱,钱还直接进入别国口袋,这反而不是件好事。

吴世昌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台湾的OTT产业不应该害怕竞争,政府应该扶植业者有更强的竞争力。毕竟在过去中国的影视也是台湾的人才过去做的,只是现在今非昔比,如今台湾的影视工作者根本很难与对岸竞争,因为整体规模、制作成本都与台湾差太多。所以希望未来政府一定要想清楚,不要让业者一窝蜂去搞平台,花了庞大的资金却烧光收场,倒不如拿这些钱集中发展好的原创内容、培养优秀的戏剧制作人才,如此一来才能为台湾建立一个能走向国际、与各大平台竞争的独特、原创又本土的OTT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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