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封城,新冠肺炎。(图/路透社)

▲封城示意图。(图/路透社)

记者刘亭/综合报导

山东聊城莘县男子李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隐瞒自己的行程,导致50名接触者被隔离,整个居住村庄被封。莘县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宣判,被告人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根据「齐鲁晚报」报导,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及其妻子刘某1月21日开车,从湖北黄石回到莘县居住地某村。大陆国家卫健委1月20日已公布,把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村委干部1月24日排查从湖北返乡人员时,李某为了避免夫妻两人被隔离,隐瞒真实返乡日期,谎称是1月6日回到莘县,因此两人都未被列入重点观察范围。两夫妻1月25日还外出拜年。

刘某在1月26日发烧,李某因此带她到村卫生室就诊,在村医询问时再次隐瞒二人自湖北返乡日期。刘某1月29日持续发烧,村委向镇政府报告。后经检测,刘某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李某未遵守新冠肺炎防控规定,隐瞒行程日期,致使50名接触者被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居住村庄被封闭。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隐瞒自湖北归家日期,不如实报告,致使新冠肺炎有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宣判后被告人李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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