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封城,新冠肺炎。(圖/路透社)

▲封城示意圖。(圖/路透社)

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山東聊城莘縣男子李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隱瞞自己的行程,導致50名接觸者被隔離,整個居住村莊被封。莘縣人民法院日前公開宣判,被告人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根據「齊魯晚報」報導,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及其妻子劉某1月21日開車,從湖北黃石回到莘縣居住地某村。大陸國家衛健委1月20日已公佈,把新冠肺炎納入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村委幹部1月24日排查從湖北返鄉人員時,李某為了避免夫妻兩人被隔離,隱瞞真實返鄉日期,謊稱是1月6日回到莘縣,因此兩人都未被列入重點觀察範圍。兩夫妻1月25日還外出拜年。

劉某在1月26日發燒,李某因此帶她到村衛生室就診,在村醫詢問時再次隱瞞二人自湖北返鄉日期。劉某1月29日持續發燒,村委向鎮政府報告。後經檢測,劉某被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李某未遵守新冠肺炎防控規定,隱瞞行程日期,致使50名接觸者被集中隔離進行醫學觀察、居住村莊被封閉。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隱瞞自湖北歸家日期,不如實報告,致使新冠肺炎有傳播的嚴重危險,其行為已經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宣判後被告人李某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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