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鐵了心要分手 哭過鬧過之後明白了 現在做什麼都來不及了 還不如彼此留個好印象 他日江湖再見說不定還能重新認識

所以現在的問題是 之前男朋友一直住我家 有很多他的私人物品 他走的時候搬走了大部分 還有一些 我捨不得扔掉 留著自己看到又會難受 我知道他現在住在公司 晚上只有他一個人 所以我到底要不要找機會把東西給他送過去


扔掉,別給自己想見面找借口。
我們異地 我借著想他的借口 把一大堆他給我寄的衣服還回去 他只是說了一句 不要了 都扔掉吧。。。見面也是直接帶過 把你往外推 最好別再出現 可能就是不愛了吧 這些有共同回憶的東西 都是會觸碰到思念的

謝邀。

歸還的目的:到底是單純地歸還給物品還是借故解相思再續前緣?

歸還的必要:男主自行搬走了必須物品,那剩下的物品你確定不是他想丟掉的?

歸還的方式:快遞還是見面?快遞捨不得浪費這次機會,見面對方又拒絕怎麼辦?

題主最後的問句,我彷彿看到了一幅場景:你非常捨不得這段感情,你很想繼續這段感情,你所謂的明白是因為對方沒有給你一絲希望, 那麼你可以創造希望呀。看著他留下的私人物品,懷揣著這份相思苦,借故私自去公司找他,流淚述說自己在這段感情中的付出與得到,好像在乞求愛情。

但是真正的失戀分開,其實就是一切誤會都不再解釋,一切委屈都不再求得感同身受,所有的付出和得到都付之東流。前世今生,淚水倒灌,人生重新洗牌,這才是你要面對的。

當然你也可以不面對,因為時間總會過去的,這就是你的人生。


反正就是別留著,留著是跟自己過不去。
別還了就這樣吧讓那些東西放在那兒等自己過了這段時間你會覺得物是人非的那些東西也不會對你有多大影響那個時候你想丟還是不丟心中早已有定奪


私人物品?信件還是禮物?我沒有還也沒有扔,就放在那裡,不去碰不去想念,可能幾十年後我的孫子們會發現這些物件,可那對於本奶奶來說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
他提分手的時候把EX約出來面談了一下,確定要分 沒什麼話說了之後 把他那些買了還沒用完的套套甩他身上 對他說 你拿去愛跟誰用就跟誰用吧匿了

扔吧,別睹物思情


最好不相見。可以找個沒人的地方放起來。


快遞給他吧,寫好你的東西,也不知道你要不要,自己處理吧

如果真的愛過,最後都會帶著恨吧,可以丟掉或還他


既然分的決絕那就徹底了斷,既然是他私人物品那就原封不動打包裝箱寄過去,清點一下沒少什麼就徹底拜拜吧~
其實吧 沒有必要全部都送回去 我分手的時候也沒有全部都送走啊 有的留個念想 即使天天看的難受 可是很久以後 你會記得他給你帶來的故事 然後輕輕一笑 又或者老了以後偶爾間翻到也會想起這些故事 都是你留給自己的美好回憶 有些回憶不需要扔 就像有些酒 越放越醇 .

看到這個問題我想起了高中時代最刻骨的前前任。

我和他都是重點班一班二班,在我們那叫做「宏志班」。我是一班,我當時的好朋友們都在二班,這個男生暫且叫他K吧,他也在二班。我們班的男生更大的特點是宅,學習好,我們班的人很多是我們鎮上教職工家庭的子女,而二班的和我一樣多半是相對於城鎮戶口的屌絲了,他們班的體育不是一般的好。那我為什麼在一班而沒被分去二班?因為我中考成績好呀。[捂臉]。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就不大喜歡我們班了,再加上朋友們都在二班,我就常常混跡於二班,覺得二班好呀,二班的人好玩,沒有階級分化,嘛嘛都好。嗯,這是大背景。

15年夏天,一次活動課,一班二班籃球友誼賽,當時出於對本班男生的鄙視,再加上事實確實是我們班男生太弱,我並未去喊加油。當我和二班的姐妹們打算離開籃球場時,我回了一下頭。嗯,就是這一回頭,不經意間看見一個穿著火紅色球衣的男孩子,在五月的艷陽下,頭髮揚起,一躍,就進了一個球。即使過了這麼些年,我依然記得初初見他的場景。我並不是就此一見鍾情了,當時我是有心上人滴。只是莫名地就欣賞了。我問我朋友,這是你們班的誰啊?我想認識他誒。我的朋友們熱衷於很誇張地做事情,忘記了是誰先加誰,總之很快我們成了QQ好友,聊的很合得來。我最喜歡去操場轉圈,就是在跑道上一圈一圈的走,有時候碰到他打籃球賽,我就為他加油。當然了是和他們班的女生們一起。後來聽說他回去問過我朋友,今天我是不是給他加油了,得到肯定回答後,他嘿嘿笑著。很快我們要放暑假,我喜歡的白衣少年要升高三了也沒喜歡我一下子。我好失落好失落,少年如同心底白月光,我圍著他轉呀轉,卻怎麼也靠不近他。因緣巧合下,我和K約了一次會,然後吶,在一起呀,在一起了我就喜歡上他了。如果沒在一起前是朋友之交的欣賞,他表白後我就全心全意喜歡他了。後來想起來,再也不會有另一個夏天,會讓我們佔盡愛情的天時地利人和,再也不會有那麼美好的夏天了。我也就愛過那麼一回,後來好像沒有了愛人的能力。總之我們分手了。權衡利弊之下,他放棄的是我。他留給我的有一個手鏈,有次他帶我去他家,他送給我的。我整個人都壞掉了。後來有朋友問起我們的事,自習課上我就給她講,講著講著就掉淚。事實證明,K毀掉的是我前十八年對愛情的期許,終結掉的是我的青春。後來國慶節前三天我們學校舉辦運動會,其他的不做陳述,K的體育特好,大大小小拿了很多獎,最重要的是,他報名參加了最艱難的一萬米。我沒辦法坐視不管,儘管當時為他付出已經不值我們也沒有了任何聯繫。我找到借口跑出學校去給他買氨基酸,四百米的操場我為他準備好溫開水,為他加油,他在跑道上給我做手勢讓我放心。我確信沒有人比我更愛他,世界這麼大,我也只想愛他。一萬米我全程陪著他。後來他拿到了一萬米的全校第一名。等他恢復地差不多後我就離開了,如果他愛我,他會來找我。然後我們就放國慶假。嗯,他沒有來找我。

回校後我在課桌裡面發現了那本一萬米第一名學校獎給他的厚筆記本,他讓我忘記他,好好生活。上面是一萬米的獎詞。

我們不可能在一起了,發生了很多很多事,再到後來的惡語相向,多麼心酸。我原本想把他給我的東西全還給他。可是那麼多不甘,那麼多期盼,如果我還給他,我就什麼也沒有了,關於他我就什麼也沒有了。那本筆記本寫滿了我的日記,是那麼難過。從那時起我發現酒是個好東西,可以讓我無所掩飾地哭出來,可以讓我說出來,GZK,我好想你。就這樣再過一個月要高考了,最開始我們是實實在在地愛對方,結束的時候我們也實實在在地恨上了對方。在五月的一個清晨,四本日記本,包括他留給我的那一本,我都笑意盈盈地撕開了投進了那堆火中。我們再也不會見面了,你過你的聲色犬馬,我還有江山要打。我終於沒有了你的任何東西。我也再也沒有了你的任何消息。你和我,共同毀掉的是我的前半生。


扔了行了還用還嗎跟你無關的人了,還值得考慮這麼多
同意大家所說。想去送證明你想見面想挽回,既然無可挽回就徹底放手吧。痛是痛了點,但於你於他都是結束,以後再回頭看你會感謝當下的明智。
謝邀,我抱著一堆東西去還他,心裡其實還是有想要複合的想法吧。東西還他了,並沒有符合。

贊同樓上說的,用快遞的方式,不要再見面,,不要再給自己留一個見他的理由。


快遞給他,而且給你個意見就是,不要再見面,重新過好自己後面的人生,珍惜你自己眼前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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