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是朋友介紹認識,他是個很貼心而且很顧家的男人,沒多久我就住在他們家了,那時候剛好辭職快要過年了,就沒上班,期間全部開銷由男友出,每個月花三千左右的樣子,男友是個很節約的人,所以慢慢的為錢有爭吵,最近我搬出來了,男友對我也很冷淡,我知道是自己經濟不夠獨立的原因,可是既然男友心裡都放下我了,我還有必要和好嗎?


生活費三千他自己是不是也花,是不是還有租金的錢,婚前過年養自己的女朋友幾個月就冷淡要分手,婚後你要是生個病什麼的,他不是要立馬轉移資產離婚嗎?


因為這點錢就會有矛盾,真正涉及婚姻的時候矛盾更多,比如買房,裝修,彩禮,酒席等等。在我看來這個男人本質上是自私的,而且他並不愛你。


給女朋友工資卡她都不要。。。
也還沒分手,我搬出來他對我很冷淡,因為在他心裡已經分手了,只是還沒說出口

嗯 不要摻合錢,男朋友不等於你爸也不等於你老公,分手了也不要回頭了,除非你能把以前的錢掰扯清楚,但是,一般掰扯不清楚


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他冷淡的行為只是分手的一個導火線而已。錢都不捨得為你花,以後還能為了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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