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編造高收入。聲稱月收入5000-8000,實際3000+;

1.隱瞞負債情況。騙我說房子貸款很快就還清,領證後才從婆婆處得知,其實還欠銀行15年40萬+,要求剩餘的欠款由我們夫妻償還;

2.裝處男。騙我說是第一次,其實在高中就和女友在小樹林啪過幾次,我卻把真正的第一次交給了他。

現在很生氣,覺得自己瞎了狗眼還以為是真愛,有離婚的衝動。


如果沒有小孩止損也來得及,關鍵是工資收入不高還貸款一大堆,這個就很麻煩,男人得經濟太差了,不足以支撐家庭基本開銷。


他這屬於騙婚了親!可長點心吧,離婚啊,實在捨不得,就逼問清楚還有沒有負債情況,小到100塊都得知道,房子讓他把名字加上,因為你們共同還貸的部分還多,不加,請你找律師,擬定財產狀況,婚前負債,要跟你分開啊,否則,還有什麼其他債務問題,把你拖下水就麻煩了,最後,不要要孩子,至少在財產問題沒弄清楚前,其實我覺得是根本就不要要孩子,欠那麼多錢,還說謊,有孩子你們日子更難過


如果你覺得你真愛他那都不是事


3000+工資還敢負債這麼多,等你們有孩子負債更多,你老公就是想騙個人一起來還房貸吧


離開他,他說什麼都不可信了


是我了,發現他騙我,隱瞞婚前欠款;借錢給別人騙我說還了;想讓我把錢存他名下的卡上;是不是很渣?我需要冷靜想好怎麼保障自己權益。


建議離婚,撒謊本性有問題。以後你又還房貸又養娃,有你苦的。你經濟獨立的話建議你離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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