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被告準以1000元擔保外出

示威者於去年12月在尖沙嘴發起毋忘初心大遊行,2名年輕男子當天被發現管有噴漆、索帶、白電油等工具,半年後遭到起訴合共3罪,包括兩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及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今午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7月27日,以待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

去年12月網民發起尖沙嘴毋忘初心大遊行。資料圖片

被告林志威(22歲,裝修工人)被控於去年12月1日,在尖沙咀梳士巴利花園外保管一枝噴漆。另一被告黃博昕(23歲,學生)則被控在同一地點管有一包索帶;以及在同日同地管有2罐白電油及一個打火機。

擔保期間,二人需守宵禁令、不準離港、居住在報稱地址及每週報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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