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罪行於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間發生。

廉政公署昨日(28日)分案起訴一名智能電話維修服務供應商前技術員及3名水貨客,控告他們涉嫌就智能電話維修服務,以及登入載有產品機密資料的內部網上系統而行賄受賄。

4名被告將於下星期一(6月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分案答辯。資料圖片

被告為韓智浩,29歲,華風電腦有限公司(華風)前技術員;以及林偉,40歲,彭梓容,29歲,及彭瑞欒,27歲,案發時均為水貨客。

韓智浩被控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林偉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彭梓容及彭瑞欒則分別被控6項及3項相類罪名。

4名被告將於下星期一(6月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分案答辯。

上述涉嫌罪行於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間發生。

華風於案發時是蘋果亞洲有限公司(蘋果亞洲)的獲授權服務供應商,負責在香港為蘋果亞洲的產品提供維修服務,包括其智能電話。華風獲授權使用蘋果亞洲的內部網上系統,該系統載有包括保養條件及維修紀錄在內的產品機密資料。

維修服務使用者須經華風的網站預約時段。由於維修服務需求大,預約時段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

廉署起訴4人涉就智能電話維修服務行賄受賄。資料圖片

在首宗案件,其中一項控罪指韓智浩涉嫌從一名身分不詳人士接受約4000元,作為向該名人士披露韓智浩在上述蘋果亞洲內部網上系統的用戶名稱及密碼的誘因或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韓智浩涉嫌從另一名身分不詳人士接受約9000元,作為韓智浩在華風的多部電腦安裝未獲授權軟件的誘因或報酬。

在第2宗案件,其中一項控罪指林偉涉嫌向華風一名客戶服務主任及另外兩名技術員,就每部智能電話提供800元,作為協助林偉將有缺陷的智能電話,交予華風替換的誘因或報酬。

林偉又被控涉嫌向上述兩名華風技術員的其中一人,每月提供2萬元,作為協助林偉使用該技術員在上述蘋果亞洲內部網上系統的帳戶的誘因或報酬。

在第3宗案件,彭梓容被控涉嫌先後6次向上述華風客戶服務主任提供共6400元,作為協助她向華風預留時段及將更多智能電話交予該公司維修的誘因或報酬。

在最後一宗案件,彭瑞欒被控涉嫌先後3次向上述華風客戶服務主任提供共800元,作為協助她將更多智能電話交予華風維修的誘因或報酬。

華風及蘋果亞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4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一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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