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跑步是隻是為了鍛煉嗎?
如果單從普通人鍛煉身體的角度出發,有很多運動比起跑步有更好的綜合效果,更強的話題性和趣味性,更高的社交價值。比如健身,比如籃球,比如羽毛球,比如很多很多。
我從14年零基礎開始跑步,到今天總里程接近一萬公里。最初跑步的確只是為了健康,因為彼時我覺得跑步是最廉價也是最可行的運動手段。然而到了今天,我依然在跑步,還在其中投入了大量的金錢。所以跑步對我來說就是一個不斷忘記初心的過程。
現在,跑步對我來說不僅僅是一個運動手段,它更是我真正熱愛的一項運動。我所喜愛的是這個運動本身,是站在起跑線上全神貫注,是訓練和比賽時全情投入,是衝線後的純粹快樂。當然這種心態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
第一階段:
試問哪個男孩兒不想瘦一點呢。沒錯,對於很多沒有運動基礎和知識儲備的人來說,提到減肥就會想到跑步,即使跑步其實並不是最高效的減肥手段,但是,管他呢!14年的時候,作為一個大齡工科男青年,我隱隱覺得如果不控制體重,我會不可避免的踏入油膩中年的深淵。那時導師給我們在廠子旁邊的一個小區裏租了個破房子,我每天晚上就下樓繞著小區跑步。
小區一圈是3km,一開始我只能慢慢的跑一圈,接著變成兩圈,然後是三圈。某一天,我的手機軟體告訴我,你已經完成了十公里,用時一小時xx分。我興奮的不能自已。因為對一個對跑步界一無所知的小白來說,十公里是個多麼了不起的數字。我趕緊截圖發布朋友圈,迎接朋友們潮水般的讚美。從那天起,我就進入了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
試問哪個男孩兒不想獲得關注呢。我想大家身邊在朋友圈跑步打卡最勤快的,就是那些剛剛能完成十公里的跑步「小白」吧。對已經能完成十公里的我來說,跑步已經不單純是一種鍛煉手段了,更是一種獲得關注的方法。於是我樂此不疲的在朋友圈分享我的運動記錄。
當然了,如果你每天都只是跑個十公里,很快你的朋友們就會對你的運動記錄見怪不怪,你所獲得的贊也與日俱減。我的解決辦法是,跑長一點!於是十公里完成了,下一步就是十五公里,接下來是二十公里,然後是二十五公里,三十公里。沒錯,在我參加第一個馬拉松比賽之前,已經成功繞著小區跑了十圈,用時三小時四十分,人生的第一個三十公里。
等等,你說馬拉松?
第三階段:
試問哪個男孩兒不想變得特別呢。那麼能夠完成馬拉松的人,是不是很特別呢?如果你和一個從不關注跑步運動的人談論馬拉松,他們的第一個問題大都是:馬拉松是多遠啊?第二個問題是:跑馬拉松會不會猝死啊?
是的,馬拉松,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閉幕項目,歷史書上的偉大傳奇,42.195km,一個看似遙不可及的偉大夢想。我們大部分人最終註定過一個平平無奇的人生,所以必須做點什麼讓自己稍微有些特別。於是我報名了15年3月的無錫馬拉松。接下來,就是有一茬沒一茬的訓練,就在樓下小區,一圈三公里,獨自一人。在那個過程中,我懂得了什麼叫亞索八百,什麼是亞瑟士,什麼是LSD,什麼是tempo,什麼是髂脛束綜合徵,還有一堆亂七八糟的跑步知識。
終於,我在無錫完成了自己的第一個馬拉松,四小時三十五分,最後五公里都在走。但我完成了這個看似不可能的距離,我終於變得和周圍的其它人,不那麼一樣了。
第四階段:
試問哪個男孩不想讓別人發出驚嘆呢?在15年杭州馬拉松破四成功後的某一個夜晚,我在amazon上買了一本名叫《天生就會跑》的書,從此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
世界上居然還存在比馬拉松更長的距離?人類居然能跑一百公里,兩百公里,甚至更遠?那麼如果其它人能做到,是不是我也可以呢?當時的我覺得,衡量一個跑者牛逼與否的最大標準,就是距離。馬拉松只有四十二公里,超級馬拉松能有一百公里,那麼跑完超級馬拉松,肯定比跑完馬拉松更牛逼。於是,超級馬拉松的種子就在我的心裡種下了。
接下來的幾年裡,我樂此不疲的參加各種超級馬拉松賽事,五十公里,七十公里,一百公里。越野賽,天空跑。甚至我還買了一張週五抵達紐西蘭,週一凌晨返回的往返機票,為的就是參加2017年的tarawera 100km。在那場週六的比賽中,我和Jim Walmsley同場競技 (對,只不過他7小時23分完賽,而我13小時40分完賽),然後在Airbnb睡了睡不著的一晚,第二天下午前往奧克蘭機場,在機場花光了身上兌換的所有紐幣,喫了兩份KFC,喝了五杯精釀啤酒,然後在椅子上蓋著外套躺到了凌晨五點,直到飛機起飛。
在那段時間裡,我的朋友圈已經漸漸習慣了我的「超馬跑者」人設。父母也從一開始的「你瘋了,跑那麼遠不會死吧」的擔憂,漸漸變成了「你怎麼又去比賽了」的抱怨。
第五階段:
試問哪個跑者不想sub3呢?是的,跑得比賽越多,越覺得在距離上繼續推進意義並沒有那麼大。特別是,我的錢包漸漸支撐不了我四處參加超馬比賽了。於此同時,跑步漸漸在中國大陸颳起了一陣旋風,每個城市都開始舉辦馬拉松比賽,而我遠方的親朋好友們,也都漸漸明白了馬拉松有多長,跑步又是怎麼一回事兒。
於是,我決定把目光從比賽的距離上抽回來,開始關注起完成比賽的時間。當然,範圍還是限定在馬拉松和百公里。因為,如果你馬拉松沒跑到sub3,怎麼好意思和其它人打招呼?因此,我開始為了全馬sub3和百公里sub11而努力。
我增加了更多的速度課訓練,開始參加更多的短距離比賽。最終,在19年的黃金海岸馬拉松,我破三...失敗了。在此之前,我完成了一場1小時22分零2秒的半馬,我自己,和身邊的跑友都認為,按照這個速度我破三應該十拿九穩。然而,因為不熟悉賽道補給點安排,我錯過了三十公里計劃拿的兩根能量膠,導致半程以後沒有攝入任何能量(這個藉口不錯吧!)。40km時我突然崩掉,最後兩公里用了16分鐘,和破三擦肩而過。
還好我百公里越野成功sub11了,否則我現在應該還掙紮在這個階段吧。
第六階段:
什麼是運動家精神?
在我為馬拉松成績而努力的過程中,為了更好的完成速度訓練,我漸漸融入了本地的跑步社羣,接觸到了更專業的跑步文化,讓我對跑步這項運動有了新的認知。
我身邊的訓練夥伴,大部分是場地賽中長距離出身,我們的教練是1964年東京奧運會3000米障礙賽的參賽選手,也是英聯邦運動會3000米障礙賽的金牌得主。對於我這個從超長距離「退化」而來的選手,他們都對我的比賽經歷充滿了好奇和敬佩。
「一百公里?不可思議,難以想像!」,「你的馬拉松成績很快啊,我跑十公里的cross country就累劈了。」這是他們常常說的話,然而他們真的跑不了百公里,跑不好全馬嗎?這些場地賽選手,每週的訓練量接近或超過100公里,而他們的速度更是我現在難以企及的。我打從心眼裡相信,只要他們稍微進行幾個月針對性和適應性的訓練,再積累一些比賽經驗,絕對有幹掉我的能力。但他們沒去這麼做,他們只是在自己最擅長的距離裏,不斷努力精進。
相比馬拉松,場地中長距離比賽沒有那麼高的關注度。相比超級馬拉松,場地中長距離的成績對於不瞭解跑步的人來說,帶來的震撼遠沒有「100km」那樣直白和厚重。然而就是在這個以場地賽選手為主的團體裏,我感受到了在長距離比賽裏很難感受到的,純粹的競爭氛圍。
可能是因為我們這一輩人,在學業,在工作,在生活中有太多需要競爭的東西了。所以反而,在運動上,我們想輕鬆一點,想重在參與,不想再辛苦地與人競爭。所以我們總是把跑步描述成某種孤獨的運動,某種超越自己的過程。
然而,這麼孱弱的自己,超越起來有什麼樂趣麼?
超越自己,是留給基普喬格這樣站在世界頂端的人來做的事。
我們這些平凡的跑者,努力超越在你前面的那位選手就好。
和一開始一樣,我還是經常發關於跑步的朋友圈,只不過照片裏的我逐漸從背著越野揹包,裝備齊全,風景優美,表情愉悅的越野男,退化成了打赤膊,超短褲,體育場,表情痛苦的速度男。而我現階段的目標,是跑好下個月,我人生的第一場場地5000米比賽。
更快,更強,全情投入,無懼競爭,這就是最純粹運動家精神。
從小區樓下的一圈3000米,到10公里,到馬拉松,到一百公里,再「退化」到5000米,忘記初心,不斷前進!
和大多數人一樣,起初是為了減肥。
工作之後,發現能一起踢球或者打球的朋友越來越少,肚腩越來越大,再這麼下去,保不住的,除了髮際線之外,還有健康的身型。
跑步的好,不多也不少,一樣樣的說。
不需要有人陪,說跑就跑。
找不到合適的球友怎麼辦?跑步啊。
換上跑鞋,大街小巷,學校操場,林間小道,只要是條路,都可以跑起來。
不必在意誰快誰慢,因為跑步是和自己的對話,你快,總有人比你更快,對於不參加奧運會的我們來說,快慢,並不是最重要的。
也不必擔心不會跑,人類天生就會跑,只要你邁開腿。
哪怕有人和你一起跑,向前跑著的,還是你自己。
珍惜那個獨處的時光,暫時忘掉工作,放下手機,和內心的那個自己對話。
別人眼裡的孤獨,是你留給自己的美好時光。
就這麼堅持著,堅持著,你會發現,跑步不僅僅是一種鍛煉方式,它會變成你的一種生活方式。
一天不跑,總覺得少了點什麼,像喫飯睡覺一樣,穿上跑鞋出去跑幾圈,再自然不過了。
跑步對於我來說,早已不是一種鍛煉。
它是一種習慣,一段時間不跑,就覺得生活少了點什麼;
它是一種修行,在這個碎片化的世界裡,留給自己一段相對完整的時間去感受,去思考,去體驗這個真實的世界;
它最終成了生命的一部分,並不是因為某一雙跑鞋,也不是因為哪一塊獎牌;
而是你跑過的路,跑過的風景;
「跑過」其實是跑者的「活過」,
「跑著」也是跑者「活著」的證明。
如果讓我在自己的墓碑上只選擇一個詞來介紹自己,
我希望是:
「Runner」。
這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