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拘捕警員認錯被捕者的頭飾

19歲男學生林子浩今在區域法院否認去年國慶日黃大仙下邨參與暴動,審訊下午繼續。辯方指拘捕警員認錯被捕者的頭飾,而且視線一度受阻,質疑警方「拉錯人」。

被告林子浩。

當日拘捕被告的警署警長林華平供稱,下午4時為應付龍榮樓外示威活動,警方組織拘捕小隊針對向警察襲擊的示威者。林指當時有8至10人從走出傘陣接近警方擲物,並目睹戴著粉紅色面罩的被告向警方投擲粉紅色的磚,當時兩人相隔約30至40米,林終在正德街拘捕被告。

林堅持被告當時並沒有戴任何頭飾,惟根據辯方提供的片段,顯示被告曾戴著一頂鴨舌帽,直至被捕後才脫落。辯方又指有輛消防車駛過曾遮擋警員視線,質疑警方無法確認被捕者身分,林一概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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