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7月再訊。

去年11月初全港各區均有示威活動,有3男遭警方截查時,疑各被搜出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對講機、板手,3人事後被落案起訴,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提訊。3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3人獲準保釋外出。

27歲被告陳勁安報稱任外賣員,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指他於11月2日,在油麻地近鴉打街近永星裏交界管有一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案件押後至7月15日再訊。

另外兩名男學生20歲傅天樂及19歲莫逸飛,傅報稱住址為紀律部隊宿舍,他被控一項無牌管有通訊器具罪,涉於11月3日在紅磡警署無牌管有一部對講機,案件押後至7月22日再訊。莫則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指他同日在黃大仙廟外管有及控制一支板手,該案則押後至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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