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返校期間車票難買,需要前一天住在始發站男朋友的城市,他媽姐都覺得我住家裡比較好。可是我覺得不太合適,而且我爸媽也不知道我談戀愛。


謝邀

我覺得不應該借住,雖然他媽和姐是邀請但是我們無法評判這種邀請所蘊含的感情色彩,但是我們可以把我自己的行為尺寸,自己可以在外面住個賓館酒店,這是禮貌而又不失體面的做法。(雖然此時內心是很想住在男票家裡噠)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若爸媽不同意的話,看你是不是聽爸媽的話了,聽話的話就不能住,不聽話的話想去就去吧。爸媽同意的話(爸媽同意的話也不會不知道了吧),那就看你自己想不想了。


給錢才不合適吧


爸媽不知道,你住什麼住,在父母雙方知情談婚論嫁情況下才合適。


父母如果知情也最好不要!

父母不知情更不要!

放假和男朋友回他家裡那邊玩去了。他也是和我說住在他家裡就好了。我想了想還是覺得不妥當,如果是兩個人單獨旅行倒沒什麼關係,但是有長輩在,多多少少還是要懂禮儀的,不給人家家裡添麻煩,也避免顯得女孩太隨便、有些輕浮了。

第一天晚上到他家裡吃飯,喝了點紅酒,之後還喝了點啤酒(我酒量很一般)就暈的不行了,倒在他家廁所吐了,之後就躺在他床上眯了一個小時左右。想想真的好尷尬!不過我之後醒了還是堅持回到自己住的地方去。

因為第一次到他家不想落下不好的印象,雖然我還是趴著馬桶吐了。。

不過覺得。。應該。。比那些第一次去對象家裡堵了馬桶的稍微好一些些。。。吧 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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