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6日。

3名青年涉於本年元旦大遊行期間破壞灣仔滙豐銀行及阻差辦公,共被控2項刑事損壞罪及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案件今日再訊。控方申請撤回全部控罪,並加控其中兩人另外三罪,包括刑事損壞、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抗拒警員,其中一名被告則獲撤所有控罪。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6日,以待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期間准以原有條件擔保。獲撤的被告則會於同日作訟費申請。

被告梁彥舜。

被告高號樺(17歲,中學生)及黎柏璣(21歲,學生)現被控於本年1月1日,非法破壞灣仔軒尼詩道香港上海滙豐銀行的玻璃門及木圍板。高號樺另被控管有爆破玻璃鎚、鉗及板手;黎柏璣則另被控抗拒警長5484。

獲撤控的廖俊升(23歲)則原本被控於同日同地阻礙警員A執行公務。

另外,16歲學生梁彥舜亦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警長915,案件今日首次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6日,屆時或將兩案合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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