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位于旺角的楼上健身中心,怀疑在销售健身服务的过程中,迫使受害人购买健身服务合约,涉案的合约总值超过90万元,是《商品说明条例》修订以来,海关侦破有关健身中心不良营商手法的案件中涉及金额最高的单一个案。

海关拘捕3名男子,年龄介乎22-38岁,分别为1名公司董事及2名销售人员,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中具威吓性营业行为。

受害人年龄大约30岁,容易受惊,社交能力较弱。去年6月,受害人在街头接触到销售人员,随即被带往楼上店舖,健身中心不停批评受害人的体格,要求他签不同的健身合约,要求受害人缴交「诚意金」、「器材金」等。最终因抵受不住财务压力向家人求助,家人揭发事件。

海关指该健身中心疑为逃避追查,带受害人到百货公司买现金卡付款,其后更要求受害人到财务公司借贷,受害人遭骗取超过80万,但全数金钱以现金或现金卡支付,涉事的健身中心已经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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