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9點叮囑她到家後報平安,一直沒消息,後微信電話均聯繫不上,懷疑手機靜音狀態,因我們均租住與深圳某城中村,擔心她的安全,於是趕到她家中,在她弟口中得知,九點半時出門,焦急等至11點20,期間一直打電話微信、語音、發簡訊(30+)。均未回復,擔心出意外,於是去安保處調取監控了解去向,看了大概十幾分鐘,大概11點40,收到回電,說與人在外看電影,手機靜音,追我之下回答,是前公司男同事。此時心中的擔心消散,只有憤怒和疑惑。在一起五年了。
第二天,事情出現了變數,她主動坦白不是同事,是見網友,有三次見面,認識不到一個月,還收了一塊DW的表,在我的質問下,哭得很傷心,說心裡只有我(之前多次希望早點結婚)坦白我們談久了,沒有了戀愛的感覺,只是想接觸一下其他異性,說自己很有分寸,手都沒牽過,從來沒有想過個去做過分的事情,說自己很後悔,傷害的我,基本上眼淚沒幹過,極力挽回,說不想分手。
當我面在微信上和那個男生說清楚,刪了微信,還了手錶,求我原諒。就我對她的了解,我覺得她大部分說的是真的,我有點心軟,畢竟五年了,但是我不知道以後還能不能相信她。
這個問題我和我女朋友討論過,我們最後達成一致:和其他異性單獨出去吃飯,要提前報備,除非是那種關係比較好,而且對方知根知底的,可以考慮,至於和異性單獨出去玩逛街看電影什麼的,想啥呢,這些都是男女朋友的特權,要是可以和其他人這樣,那還要我幹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