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把錢借給了一個搞工程的 好幾十萬 這筆錢對我們家來說很重要 讀大學什麼的都需要用 他借了有一段時間都沒有還 本來說這個月底可以還一些 結果就前幾天 據說那個人平時不喝酒 當天他自己說高興 倒了一點酒 喝完之後就趴在桌子上沒起來 然後就死了 我說去找他家裡人 我媽說他家三個孩子 不止我們家的錢 還欠了一屁股債 現在我們家人都很鬱悶 之前我媽跟我說這事說著就忍不住抹眼淚 所以想請教一下大家到底該怎麼辦


債務人死亡債務怎麼處理?

1、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清償。

2、屬於個人財產的,向債務人的繼承人主張清償。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債務,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個人主頁:許律師主頁

個人專欄:法小夢


一、欠債人死亡債務怎麼辦

欠債人死亡導致其遺產的分割,生前所欠債務不會因此而滅失,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由此可知,就算欠債人死亡,其所欠債務由其遺產償還,債權人可以依借據憑證向遺產繼承人要求償還,但是不可超過遺產部分或所欠債務的數額。

二、欠債人死亡欠款由誰來還

對欠債人死後債務的償還,應當根據債務人生前所負債務的性質來區分。

(一)所負之債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所以雖然債務人死亡,債權人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張債權的。這裡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的:

1、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區別。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約定為個人負擔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無關家庭共同生活時所產生的債務。一般來說,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所負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為個人債務,或者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個人所有,債權人也知道該約定,該債務才能作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2、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和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在法律上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因賭博所負的債務屬於一方個人債務,不能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需要指出的是,賭博在我國是明令禁止的,賭債也屬於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以保護」。

(二)遺產已經被分割但還未清償債務

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遺產的分割主要有法定繼承、遺囑、遺贈,根據這三種遺產的處理方式,對債務的清償有以下兩種:

1、同時有法定繼承、遺囑、遺贈。根據《繼承法意見》第62條的規定,應當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餘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2、只有遺囑和遺贈。根據《繼承法意見》第62條規定,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以上就是對「欠債人死亡債務怎麼辦,欠債人死亡欠款由誰來還」的講解。當債務人死亡的時候要及時主張債權,爭取在財產分割時就要回所有欠款。當然,債務的清償是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向同一順序的任一繼承人主張所有債務,也可向同一順序的各個繼承人分別主張部分債務,繼承人不能相互推諉。但是債權人不能分別向各個債務人分別主張全部債權。如果欠債人死亡導致您的債權受到阻礙不能要回,建議諮詢律師,在律師的幫助下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以上,應該歸妻子去還,不過看你敘述的情況,估計夠嗆。一家頂樑柱垮了,估計短時間是無法還上債務的


趕緊起訴,並財產保全。人家都說了欠債多,你不下手別人先得了,就沒你的了。

生活中經常會遇到欠債人死亡,那麼我們的權利該向誰主張呢?是否適用父債子還的規定呢?

?

一、法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有相關的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因此,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債務人的遺產足夠償還,債款仍然可以要回來的。

?二、法律程序

(一)欠債人欠的債是為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的一方向銀行或者支付寶 借了錢,而這個錢是用在整個家庭生活中的,那麼這個錢就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了,即使借錢的一方不幸去世了,另一方也是有義務償還的。

例如,老公為了能讓家裡面娛樂的活動多一點,於是打算去買一台電視。但是最近生活一直不是很富裕,而老公又想讓家裡面的過得開心一點,於是就去借錢買了一台電視。然而不幸的是丈夫還沒有來得及還錢就因為事故不幸去世了。這時候作為妻子,雖然家裡面日子不好過,但是欠別人的錢還是應該還的。 但如果借的這些錢沒有用於夫妻雙方共同使用,而活著的一方也能夠證明這筆借款自己不知情,且借款也完全用於與自己無關的地方,即使這筆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借的,這筆借款也不作為夫妻共同債務,相應的也就不需要承擔繼續還款的義務。

(二)欠債人的遺產是否有人繼承 如果家裡去世的一方留有遺產,繼承人想要繼承財產的話,那麼就得承擔他生前欠下的債務,可以向繼承遺產的人償還債務。

這裡需要說明的就是遺產繼承人只能夠在其繼承的遺產範圍內承擔對被繼承人生前債務的清償義務,沒有遺產或者繼承的遺產不足清償的,不能執行該繼承人個人其他財產。 也就是說如果去世的一方有50萬的遺產,但是欠了100萬的錢,而家庭子女決定繼承這一部分錢,那麼家庭子女就要還款了。不過雖然他有還錢的義務,但是他最多只能把全部的50萬遺產還債,還差的50萬也是不用他還了。

三、欠債人是否有擔保人 如果欠債人有擔保人的,欠債人家庭不同意還款,而且欠債人遺產又不夠抵債的,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這筆債務的剩餘部分,如果擔保人不願意,可以到法院起訴他。

? 溫馨提示 作為借款人需要注意的就是網路上各種貸款平台,他們不一定會按照法律程序來要錢的!即使欠債人去世,如果預留的有家屬或者親人的電話,當其本人因為各種原因還不起錢的時候,平台就會對留電話的親友進行瘋狂的電話轟炸,甚至以打官司以及上門進行威脅等。 所以在這裡還要提醒一下大家,借錢盡量不要借高利貸,對於很多高利貸來說,人死未必賬就清,高利貸會想盡各種下三濫的手法向欠款人以及他的的家人要錢,這對於活著的人來說是一種極大的痛苦,在承受著失去親人的痛苦上還要忍受著高利貸的各種折磨!生前借錢不要在自己死後還給自己家人留下無盡的痛苦!動之以情,憑著多年積澱的友情,只要說到傷心為難處,對方不會不有所考慮。「曉之以理」:情中寓之以理,曉之以利害,以理服人。「輔之以利」:在事實基礎上給客戶一定的讓利,保本舍末,或許能激起客戶有效回款的積極險。「訴之以法」:山窮水盡,仁至義盡,別無選擇,訴之以法。


妻子是共同債務人 當然轉移到他妻子身上了

但是感覺好殘忍的樣子...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