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還押監房至6月12日。

19歲青年去年9月與女友吵架後,往港鐵坑口站上蓋商場內的男廁格內縱火發洩,今在區域法院承認縱火罪,還押監房至6月12日、以待被告精神、心理、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被告今在區域法院承認縱火罪。 資料圖片

案發去年9月20日早上港鐵坑口站上蓋連理街商場一名清潔工人發現一樓男廁一廁格冒煙,看見被告梁紹英從該廁格走出來、廁格內的消毒液機上紙巾正燃燒著,清潔工即把火熄滅,總值200多港元的消毒液機及一卷紙巾被燒毀,其後警方成功將被告被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