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一旦進了黑名單,就別想翻身了”。而在NBA中還真有這樣一份不為人知的黑名單,裡面是17位被NBA判處“終身禁賽”的球員,有些甚至還沒來得及進入NBA。儘管這17人令NBA高層雷霆震怒的原因各不相同,但他們都已被NBA掃入了歷史的垃圾堆,被釘在了恥辱柱上。以下就讓我們來看看這17位“倒黴蛋”(以時間順序來)。

  拉爾夫-貝爾德(Ralph Beard)和亞曆克斯-格羅薩(Alex Groza),印第安納波利斯奧林匹亞人,1951年

  在1951年,貝爾德和隊友格羅薩承認,他倆在效力肯塔基大學時曾涉嫌參與賭球,因此被聯盟雙雙處以終身禁賽。

  諾姆-梅格爾(Norm Mager),1950-51,巴爾的摩子彈,1951年

  同樣在1951年,梅格爾承認他在效力紐約城市學院時曾涉嫌參與賭球,因此被聯盟處以終身禁賽。

  埃爾文-路斯(Alvin Roth)、吉恩-梅爾齊奧雷(Gene Melchiorre)、比爾-斯皮維(Bill Spivey)、埃德-華納(Ed Warner)和謝爾曼-韋特(Sherman White),1951年

  在1950-51賽季,NCAA爆發賭球醜聞,有7所學校牽涉其中,4隊在大紐約地區,3隊在中西岸地區。而參與這次賭球案的大部分球員,都來自於1949-50賽季紐約城市學院(CCNY)球隊陣中。

  這其中,路斯和華納都來自CCNY,斯皮維來自肯塔基,韋特來自長島大學;梅爾齊奧雷來自於巴特利大學,他本來在1951年選秀中被子彈選中,卻從未有機會登陸NBA。

  傑克-莫利納斯(Jack Molinas),韋恩堡活塞,1954年

  1954年1月10日,因承認此前在效力於哥倫比亞大學時曾參與賭球,莫利納斯被NBA處以終身禁賽。

  羅渣-布朗(Roger Brown),1966年

  因與莫里納斯有關聯,布朗也被NBA拒之門外。但有意思的是,布朗隨後前往NBA的對手ABA,且終其一生都效力於此。期間,他為溜馬出戰7個半賽季,出戰559場,場均得到18分6.5個籃板,命中率47.1%,隨隊3次奪得ABA總冠軍,4次入選ABA全明星。後來,溜馬退役了他的35號球衣,他還入選了名人堂。1997年3月,布朗去世,享年54歲。

  約翰-德魯(John Drew),鷹隊/爵士,1986年

  1986年1月,因數次違反NBA的禁藥規定,德魯被NBA處以終身禁賽。

  基斯-瓦什本(Chris Washburn),勇士/鷹隊,1989年

  1989年6月,因在聯盟的3次藥檢中均呈陽性,瓦什本被NBA處以終身禁賽。

  羅伊-塔普利(Roy Tarpley),獨行俠,1991和1995年

  1991年10月,因數次違反NBA的禁藥規定,塔普利被NBA處以終身禁賽;2年後,即1994年,聯盟曾取消對塔普利的禁令,但1995年12月聯盟再次對塔普利處以終身禁賽,此番是由於他酗酒。

  理查德-杜馬斯(Richard Dumas),太陽/76人,1991、1993和1995年

  1991年,因違反NBA禁藥規定,杜馬斯曾被短暫禁賽;1993年,他因藥檢呈陽性,且拒絕參與強製戒除藥物,而被無限期禁賽;2年後,聯盟曾取消對他的禁令,但後來又因酗酒而違反合同相關規定,被NBA再次處以禁賽。

  唐納德-史達寧(Donald Sterling),快艇,2013年

  2013年9月,快艇史達寧被曝在私下向女友發佈涉嫌種族歧視的言論。事情的起因是該女子在Instagram上發佈了自己和魔術手莊臣的合影,結果史達寧要求該女子將照片撤下,並稱:“讓我真心覺得不爽的,竟是你想通過結交黑人朋友而推銷自己,你必須得這麼做嗎?你可以和黑人睡覺,你可以帶他們回家,和他們一起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但請別帶他們來看我的球隊的比賽。”2014年4月25日,TMZ公佈了史達寧和女友的談話錄音;4月29日,NBA宣佈對史達寧處以終身禁賽,並罰款250萬美元,並強迫史達寧離開聯盟。最終波爾默斥資20億美元收購快艇,取代了史達寧。

  O.J。-梅奧(O.J。 Mayo),公鹿,2016年

  2016年,因違反NBA禁藥規定,梅奧被NBA處以終身禁賽。不過他可以在2018年申訴取消禁令。迄今,梅奧也沒能重返NBA,無人問津的他只能混跡於海外聯賽。

  泰利克-伊雲斯(Tyreke Evans),溜馬,2019年

  2019年5月17日,因濫用藥物而違反NBA相關規定,伊雲斯被NBA處以終身禁賽。他有權在2年後,即2021年申訴取消禁令。不知他是否會重蹈梅奧的覆轍。

  (魑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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