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每月給你妹妹三千,也給我弟弟三千”“我沒義務給你弟弟”

  作者:三點/原創

  唐杏沒想到自己的老公如此不近人情,現在非常氣憤。

  可是她又沒有辦法對此表達什麼不滿,原因很簡單:老公的收入屬於他自由支配的部分,對方經濟實力強出她太多,在這個家裏,他纔是那個一言九鼎、一錘定音的人。

  他們兩人就是相親認識的,沒有經過太長的戀愛就結婚了,前前後後大約相處了半年多。

  其實兩人在工作與收入這些條件上還是差別比較大,丈夫江童是一個銷售經理,每月工資在3w左右,唐杏只是一個文員,一個月加上福利津貼在內滿打滿算也就4千左右。

  江童之所以愛上她,完全是唐杏長得很漂亮,而唐杏呢,則看中了他的綜合實力與發展,可以說各取所需,一拍即合。愛情是需要感覺的,但在此基礎之上,也需要了解與磨合,而他們兩人沒經過長時間的戀愛基礎,正好在這個環節上有所欠缺。

  原本以爲不會造成多大的問題,可是婚後多少會由於習慣與想法不同這些事情,夫妻之間總會多多少少有矛盾。

  唐杏在婚姻當中沒辦法管到丈夫所有的收入,江童除了每月會把生活費交給她,再給她一些零用錢之外,其餘部分還是由自己全權處理,這在婚前兩人就已經達成協議了,當時唐杏對此沒有異議。

  畢竟對她而言,與江童結婚,房子、車子都是現成的,婚後也不必爲柴米油鹽這些操心,這樣的姻緣已經上上之選了,別的女人想遇到都遇不到,她比較幸運,能碰到這樣的老公早就已經知足了。

  當然,實際上兩人在生活當中,她也沒有吃什麼虧,家裏所有需要開支的地方,老公都安排好了,人情往來那些也不需要她出頭,她的工資,自己可以存起來,想買東西,江童給的零花錢也差不多足夠了。可以說,她的婚後生活,還是挺讓她那一衆小姐妹羨慕的。

  只是在一件事情上,雙方發生了比較大的分歧,因爲這件事,唐杏現在感到很委屈,她認爲江童做得很過分,只顧自己的親人,卻一點也不管她孃家的實際情況。

  不僅偏心,而且還冷血。情況其實很簡單,江童雖說自己能力出衆,收入不錯,可他的原生家庭情況一般,父母退休工資也不高,老人需要正常過日子,還得看病吃藥之類的,也不寬裕。

  他有個妹妹,在讀大學,還有兩年才能畢業,在這種情況之下,江童每月給自己妹妹三千當成生活費,就是這件事引起了唐杏的不滿。她認爲,小姑子已經成年了,生活費不應該由已經結婚成家的哥哥給,而是得由公婆負擔纔對,哥嫂沒有撫養她的義務。

  不過她也是聰明人,怕直截了當說出來會引起老公的反感,正好,她有個弟弟也在讀大學,自己父母壓力也大,如果老公可以給他妹妹生活費,那麼一碗水端平,她也有權向老公開口,讓他支援一下孃家弟弟,這纔算公平。

  “老公,每月給你妹妹三千,也給我弟弟三千。”她前兩天終於張嘴了,“我沒義務給你弟弟。”江童用一種莫名其妙的神情看着她,這就讓唐杏惱火了。

  她覺得,婚後兩夫妻是以一個法律共同體存在的,收入與財產其實也是屬於雙方的,她不明白,爲何老公能養自己的妹妹,就不能養她弟弟呢,這個道理誰能跟她解釋得清楚一下,在線急等。

  三點評價:

  理論上妻子的提議似乎也佔得住腳,但是從兩人婚姻情況的實際出發來看,也許能達到目的的可能性會比較小。婚後夫妻的財產屬於彼此沒有錯,但得看誰更佔據實際的優勢與主動。

  像這個家庭,丈夫已經完全包攬了所有的開銷,妻子的生活部分也全部在丈夫的覆蓋範圍之內順利解決,這種情況之下,他照顧自己的妹妹雖說不是本分,但是情分,他有這個能力,其實也並沒有動用妻子的財政部分。

  如果對方反感,想要補貼自己的弟弟,可能考慮從自己的工資裏面解決會比較實際。

  你的收入也在夫妻共同財產之列,他沒義務贍養小舅子,你沒義務贍養小姑子,甚至你們倆都沒義務贍養兩個已經成年的弟弟與妹妹,這隻能靠兄弟姐妹間的情分來說事了。如果不能通過協商來解決紛爭,就只好各自爲政達成一種實際的平衡與默契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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