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利用「蜈蚣網」捕捉蝦蟹。(記者蔡文居攝)

2018-09-04 13:53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為保護漁業資源,台南市副議長郭信良今天在市政總質詢中,建議市府評估公告蜈蚣網具漁區、漁期的使用,嚴格禁止在魚蝦蟹類繁殖產卵期間放置使用,以確保水域生物的繁殖生長,一經查獲者予以罰款處分,若再次經查處違規使用,則沒收相關蜈蚣網具等魚具,並依法送辦。

郭信良表示,希望以此嚴格的管制規範,建立漁民正確的「永續觀念」,來保護南市市轄河川潟湖的水資源生態,為未來的生態環境建立良好的典範。

郭信良表示,根據相關文獻顯示,對於「蜈蚣網具」的使用效益,僅在利用於鰻魚放流具有其使用效益,因該網具主要放至於溪流、河口底層,捕捉貼底水層流動的生物,相較於對魚體的傷害較低,可完整保留活體,主要用來補抓甲殼類漁獲。

但是因蜈蚣網的網眼眼目細小,使得捕獲的魚蝦種類更多,甚至捕捉到尚未成長發育成熟的小苗,嚴重將影響該水域生物的生存,導致該水域未來漁獲量減少,甚至無法生存發展,嚴重影響當地的水資源生態的發展。

他表示,為避免漁民因使用蜈蚣網具而使得當地魚蝦蟹類物種被大量捕捉,甚至於繁殖期間使用,建議市府應針對「市轄河川及潟湖蜈蚣網具使用」訂定相關規範,以確漁業資源的永續利用。

另外,南市防風林區內的養殖戶,於823水災造成嚴重的損害,但因並未取得合法養殖登記證,導致受災養殖戶因水災損失無法取合法的災害補助損失慘重,郭信良建議市府應提出相關因應措施,以減少養殖戶的損失。

  • 副議長郭信良在市政總質詢中,建議市府評估公告蜈蚣網具漁區、漁期的使用限制。(圖由南市議會提供)

    副議長郭信良在市政總質詢中,建議市府評估公告蜈蚣網具漁區、漁期的使用限制。(圖由南市議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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