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歲的高郵男子楊某,因爲貪玩“捕魚遊戲”,輸光了自己的積蓄,於是他開始挪用公司貨款,短短4個月時間挪用近15萬元用於遊戲和揮霍。近日楊某因犯挪用資金罪,被高郵法院判處拘役六個月。

  沉迷“捕魚遊戲”花光積蓄,男子挪用公款玩遊戲

  “海洋之心”、“大聖鬧海”、“東方神龍”等捕魚遊戲,畫面絢麗,操作簡單,原本吸引的是青少年,不料40多歲的高郵男子楊某卻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楊某曾因吸毒和賭博,5次被公安機關處理,楊某決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2014年,楊某進入到高郵一家蓄電池公司上班。楊某起先擔任駕駛員,專門負責送貨,由於他的工作一直完成的不錯,2016年,公司調用楊某到銷售部送貨,工資也增加了不少,每月有4000多元。在送貨的同時,他還幫助業務員收貨款,這讓他有了接觸貨款的機會。

  由於近兩三年,生活一直很平穩順利,楊某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有一段時間,他迷上了手機上的“捕魚遊戲”,逐漸成爲一個狂熱愛好者,不斷往遊戲裏投錢,希望贏到大獎。誰知大獎沒中到,錢卻輸了不少,漸漸的把僅有的一點積蓄全輸光了。

  好不容易攢起來的積蓄轉眼輸光了,楊某心有不甘。他在銷售部熟悉了一段時間後,動起了壞心思:每天經手那麼多貨款,拿一點先用,等發了工資再還回來,不會有人發現的。說幹就幹。楊某把貨送給客戶後,客戶也會把貨款交給楊某。但揣着公司貨款的楊某,並沒有及時交給會計銷賬,而是直接放進了自己的口袋裏,並用這些錢繼續玩遊戲。從2017年3月至7月,連續幾個月,楊某都沒有向公司交款。

  4個月挪用了近15萬元,剛開始的新生活又失去了

  楊某收了客戶的錢,沒有把貨款交給公司;向公司購買蓄電池的客戶,也就收不到貨。幾個月後,部分客戶向公司反映情況,公司才發現問題,開始調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甚至連楊某自己也沒有意識到,在短短的4個月時間裏,楊某挪用的錢款數目爲149182元,近15萬元人民幣,而這些錢,大多被他用於遊戲和揮霍了。

  案發後,楊某向公司退出了5萬元和自己還未領取的工資4321.47元。但由於無法償還剩下的虧空,他只好玩起了“消失”。公司無奈報警,楊某被公安列爲“網上逃犯”。沒過多久,楊某被警方抓獲。

  近日,高郵法院對楊某的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並作出判決,楊某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責令楊某向公司退賠未還貨款94860.53元。

  令人感慨的是,原本楊某的生活已經逐漸步入正軌,由於貪玩遊戲,輸了錢不說,他還輸了公司對他的信任,輸掉了自己的自由和剛剛開始的新生活。

  法官同時提醒,楊某的案例也需要引起企業的警覺。企業的管理者,千萬不要貪圖便利而放鬆對賬目的管理,忽視監督。財務管理的每個環節都要嚴謹細緻,不要留下任何可以“鑽空子”的機會。

  通訊員 宋薇 記者 劉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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