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林和生╱屏東報導】

「別國不要的廢棄物、我們也不要」洋廢料大舉輸台,屏東縣環保局近日清查縣內可能輸入廢塑的塑膠工廠,並在高樹鄉一家合法工廠發現今年已從國外進口廢塑膠達1256公噸,且再製成為塑膠造粒產品進行販售,環保局已依法開罰並限期改善。

屏縣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余東壁指出,「廢塑膠」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輸出入相關規定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依規定免申請輸入許可,但在台境內清除處理再利用問題,仍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辦理。

被查獲的工廠每月生產造粒產品約110公噸,因廠房空間有限,所以承租位於工廠附近約9公頃農地,暫時放置400公噸從美、日進口的廢塑膠,經統計,該工廠每月進口約200公噸,經過粉碎、熱熔作業製成塑膠造粒產品,販售給其他工廠製作塑膠類製品。

勘查現場堆置的「洋廢塑」有藍、黑、淺棕色,屬於美、日當地產出的農用塑膠膜,大部分捆綁成型、部分是條帶式堆疊,少部分是縣內自行收購的農用塑膠膜,因儲放現場露天堆置且未施設集排水設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可裁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

環保局表示,國內已有廢塑膠棄置問題,現又大量輸入進口,的確衝擊國內廢棄物資源回收體系,認為需要重新檢討「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必要性,應嚴格限制縮減廢棄物輸入種類,將我國已產出過剩、屬同質性的廢棄物阻絕於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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