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3 11:22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宋姓女子5月9日在家中因血壓過高暈厥送醫,她認為是行經吳姓女子住家時,被吳女飼養的犬隻吠叫、追逐,才導致她受驚嚇、血壓飆高,指控吳女涉嫌過失傷害。桃園地檢署調查發現宋女一度返回吳女住家外咆哮,並無不適,難以認定她的暈厥與犬隻吠叫、追逐有關,已予吳女不起訴處分。

宋女當天中午前往吳女楊梅區住家旁探視親戚,因吳女飼養的犬隻發現陌生人,竟掙脫鍊繩衝向吳女住家外的宋女,並對著她狂吠3聲,宋女說,她先被嚇得倒退數步,隨即氣得朝著犬隻大罵,回到家後,才因情緒過於激動血壓飆高暈厥送醫。

檢方調查,犬隻並未咬傷宋女,宋女第一時間被嚇到、怒罵犬隻後就離開,但隔不到5分鐘又返回吳女住家外,大聲咆哮,當時宋女似乎並未有身體不適的狀況。

之後宋女返家,約30分鐘後暈厥被送醫救治,檢方認為,宋女產生暈厥的現象,究竟是因為她本身的身體健康狀況,還是另有原因,已經無從得知。所以吳女飼養犬隻卻讓犬隻掙脫鍊繩對宋女狂吠、追逐,與宋女血壓過高暈厥,兩者之間的因果關係實在難以認定,已予吳女不起訴處分。

  • 桃園地檢署已予吳姓女子不起訴處分。(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檢署已予吳姓女子不起訴處分。(記者周敏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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