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

每個地方的風俗是不一樣。

未過門的兒媳婦第一次去男方家裡,很多地方的准婆婆一般要給女方一個紅包的。具體金額不一定,也許660,也許880,也許1100,也許只有200塊錢。一些富裕地區一下子幾千乃至上萬的也很正常。至於給女方父母的情況,多數地方應該是沒有的。

有的地方會把1001元的紅包比做千里挑一,也有的地方會把1100比做千里挑一,意思差不多,都是整100元的鈔票看著更美觀不是。

如果沒給,其實也好理解。

也許兒子當年曾經往家帶過幾個女孩,也有給過的,但是最後分了,紅包自然也打了水漂。八字還沒一撇的時候,好好招待就是了,誰知道會不會成為真正的兒媳呢。真要領證結婚了,再給個大的也不晚。這恐怕是很多現實父母的真實想法。

至於父母粗枝大葉的那種,不給也就不給了,反正遲早家產都是你們的,也不在乎這種小節了。現在時代變遷很快,很多傳統的東西都慢慢沒有了,過年給孩子紅包的情況還少了很多呢。

所以總的來說,給紅包的事情要入鄉隨俗。領女孩子回家之前提前跟父母說一聲,商量一下是否給紅包,給多少合適。再看看周邊的家庭一般都是怎麼處理的,找過來人問一下,這樣更好。

如果還沒到談婚論嫁的程度,甚至於只是到拉拉小手的程度,那真沒有太大必要給父母增加負擔了。


感覺各地的風俗不一樣吧,我在遼寧朝陽,我們的那邊還沒有那樣的習俗。並且感覺紅包給女方好一點吧,還沒有聽說過要給女方父母的風俗。

這個如果已經和女方訂婚的話可以問一下,畢竟如果女方那邊有這種習俗的話,最好還是遵守的。或者你這邊有這樣的習俗,最好還是遵守,畢竟入鄉隨俗,老一輩的人都有點講究。

並且,給的話也不用太多。畢竟只是一份心意,表達到了就好。


多謝相邀,各地方風俗不同,一般女方父母到男方家裡,主要是了解男方的家庭情況,男方父母是否接授女方,男方是否有過什麼過錯,家庭收入和生產,才放心把女孩交給你,也談談彩禮的問題,男方要不要給女方父母紅包?地方習俗,是要給他們紅包,每個紅包是189,9元,1要,8發,9久,9久,要發久久的意思,也是初次見面禮,以後就不給了,當然,假如你經濟條件好的,平常恰當給一些也無所謂,見面禮就必須給,不給就是不尊重父母(岳父岳母),總的來說,錢多也不多,少也不少,過得去就好。


多謝邀請,給紅包是以前的風俗習慣,現在基本上沒有大多的規則了,都是兩家人商量著來的,習俗這東西隨著現在社會變化越來越大慢慢的都在改變,有些不好的東西應該拋棄掉了。

至於給不給紅包,看不看中女方,那應該是根據你們那邊的風俗和兩家人的具體情況而說了,按道理應該尊重你們兩家的風俗習慣,如果兩家人都比較傳統,那就按傳統的方式,如果都比較現實,那就商量著走,互相尊重就是了。

個人感覺現在社會有些東西應該丟棄了,因為社會在改變,我們總是我傳統為目的去要挾別人,如果傳統,女孩子娶回來以後在家相夫教子呢,應該夫唱婦隨,這就是傳統啊,現在呢,男女平淡,自由時代,就沒有必要按傳統的方法結婚了,應該提倡,自由戀愛,自由結婚!


我們這邊的風俗是不需要給女方父母的。一般男女雙方出面定親時,男方父母要給女方一個紅包,我們這邊正常是給1888,然後等到男方去女方家裡時,女方父母會在紅包里添個1000塊還回去,也就是說2888最終會給到男方手裡。


不給,給什麼給,不慣那毛病!還登鼻子上臉了呢!本來嫁娶這事就夠男方鬧心的呢,這還要給女方父母錢?這叫什麼事啊?這叫什麼風俗啊!雖然說全國各地區的婚姻習俗不同,但是有人情味的好的風俗習慣必須留下來,傳承下去。而一些攀比婚姻價錢的,捉弄新人的流氓習俗必須消失。大家都是兩條腿站立的人,都有做人的尊嚴,所以,你今天要了別人的錢,戲弄了別人,那麼未來某一天,你的子女也肯定會身受其害。話又說回來了,男方娶的是對方的女兒,又不是其父母,為什麼要給女方父母錢?其父母可能也是從那種要錢與給錢的習俗過來的,應該感同身愛的。這年頭錢不是那麼好掙的。做父母的不也是希望自己女兒嫁過去,生活順風順水的吧,不希望在因為錢的問題上,很壓抑的生活一後婆家氛圍中吧。你對男方父母好,懂人情,多理解,有寬容,是人都會領情的,都會懂的。這樣以後兩家會有來往的。而女兒則會在男方挺直腰桿。在這方面不是給多少錢的事情,而是一種心情問題,一種是婚姻上的價錢談判加碼居高臨下的態度問題,一種是自願的問題。所以,人的心理很微妙,就在於給錢的主動性與被動性上。當然當地有風俗,錢又不多的話?而且男方在婚姻上沒什麼選擇權和話語權的話,那就從了吧。否則,天涯何處無芳草,這裡沒有別處找唄。


不要給紅包。雙方父母都是平輩,主要來串門認親,商量事來的。沒有給紅包的說法。如果父母頭次登門的話,不好意思空手來,可以買點水果啥的,意思意思。是種禮貌的表現。女方如果頭一次去,婆婆會給女方紅包的,也得看滿意程度給。也分三六九等的。現在至少200元,中等得500-600元。高的1000元。按當地的水準。


婚戀中兩個人,初次或年節去雙方家中串門,父母或長輩等給男方或女方紅包是傳統風俗,女方父母去男方家裡,男方要不要給女方父母紅包,是江西省吉安的,這是地方性婚戀風俗。

小編認為,女方初次去男方家裡,男方父母給女方紅包屬於見面禮的一種風俗,給多與少不能完全表示重視女方與否,還得看家庭經濟狀況,但這一傳統一直延續至今,給女方父母紅包,從來沒聽說過,也沒經歷過,其實給與不給紅包的,主要是看兩個人是否真心相愛,男方父母給女方在多紅包,男方不愛你不喜歡你,一切都是枉然,不要把表面的問題複雜化,雙方男女有真愛才是最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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