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爺爺8月7號中午12點住進醫院,晚上20:5分宣佈胃癌晚期 腸道大出血逝世。回家翻閱檔案資料發現問題並向醫院提出異議,因不是很懂醫學上的知識前來向知乎的朋友幫忙詢問。

我的問題以下幾點:1:一般醫院從血庫調血需要多長時間?超過4小時正常嗎?61克血色素不能緊急輸血是因為達不到申請輸血的指標?2:搶救來說,醫生可以口頭醫囑實習醫生搶救用藥全權處理事情嗎?實習醫生按口頭醫囑搶救病人符合規定嗎?3:醫院檔案袋裡面的所有單子簽名可以用列印簽名的代替嗎?生效嗎?

4:從搶救到死亡主治醫生從未露面,但死亡報告和單子上全是主治醫生的列印簽名,此醫生是否存在脫離崗位的可能?

5:地區昆明,醫院說裡面並沒有備用血。當時檢查已經是重度貧血,一定要獻血證才給輸血嗎?謝謝各位知乎的朋友!!感謝!!


內容涉及醫院的只有幾個問題,簡單說一下。

1、單就紅細胞而言 輸血標準為 內科需 Hb&<60g/L。2、搶救時可以下達口頭醫囑,需搶救後規定時間內完成書面醫囑。 3、病歷無紙化辦公,大病歷等簽名以列印方式。4、主治醫師為中級職稱,還有擁有行醫資格的初級職稱的住院醫師。

除了上述內容,再回答幾個常見的易發生矛盾的點:

1、血色素61和59隻差一丁點,為什麼不給輸血?

各種相關指南對輸血的研究以及全國血荒下各地區的硬性規定。(至於荒到哪種程度,你可以去看《人間世》瞭解一下有一集毛主任如何給血站打電話求血,而且這還是上海)

2、實習醫生按口頭醫囑搶救病人是否符合規定?

醫院醫生人員構成主要有 副高主任、中級主治、初級住院、進修、規培、實習、見習這幾類。在搶救過程中,時間是最重要的成本。人手不夠的情況下,只會記錄一下關鍵的時間點。具體詳細過程會在搶救後的規定時間內完成。您爺爺臨牀死亡時間為晚8點左右,在醫院安排中,這是夜班,夜班人手不夠,但有一線和二線大夫而當值夜班未必是您的接診醫師。建立靜脈通道,建立呼吸通道這些事情可以交由經過培訓的醫生/護士完成(總不能在搶救的時候下個留置針你要求只讓護士長過來下,或者心肺復甦只讓主任副院長做吧?)您文中所指「主治」「實習」有歧義,是不是職稱上的不清楚(臨牀上會遇到很多我找xxx看病,而和xxx一個組的住院醫師常被病人家屬認為是「實習生」,但其實是具有行醫資格的)。

3、醫院裡所有單子都可以用列印簽名替代?

首先,並不是所有簽名可以用列印替代。像是一些「拒收紅包」等踐踏尊嚴的文書以及談話記錄等需要病人及醫生手簽,其餘大部分可以則列印(分為文字輸入和電子手寫簽名檔兩種,看不同醫院的具體情況了)是具有法律效益的。醫院無紙化是國家的要求。

4、「主治」不露面?

夜班排版有輪替,每晚都要你的管牀醫師上夜班不合理。

您所面臨的情況可能是當值醫師並不是你的管牀醫師。而夜班交班時會對病人情況進行交代,交接班醫師是通過國家考試具有合法行醫資格的,對於搶救也是有能力與資格的。

5、死亡證明等,主治不再為什麼有列印簽字?

在醫院死亡開出的死亡證明需由診斷醫師簽名生效。值班醫師可以通過登陸工號來完成這個工作。

6、脫離崗位?

上面幾點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如果不在值夜班,脫離崗位不成立。

7、取血4個小時+是否合理?

血荒,國家成立血戰進行統一戰略調配。如果就診醫院沒有可用血液,如需血可以通過醫院間調配及血站向申請。血站距離遠,在搶救的時候,一般由患者家屬持證明驅車取血或者醫院出車取血,這個時間長短是否合理,偶然因素太多,您不能將責任歸咎到驅車取血的工作人員上。

最後一些感慨:

親人逝去的感覺,可以理解。剛去世時情緒激動,自責和對醫療搶救質疑的出現也可以理解。還請節哀。望您在情緒安定之後,能夠正確的看待這件事情。

一些答案醫生的回復,可能會讓題主看了很難受。

但是我想請您思考這幾個問題。為什麼社會有急救通道但救護車在行駛中依然通行不暢!?為什麼血荒到了沒有獻血證就不讓取血!?為什麼醫院人手不夠到了現在這種程度!?為什麼現在醫護羣體如此敏感,幾近風聲鶴唳的地步!?您在別人需要的時候獻過血嗎?您勸過別人不要去獻血嗎?您給救護車讓過道嗎?

您在醫護被打、醫院被圍需要您幫助的時候,您伸過手嗎?

您有答案嗎?

如果您依舊強烈懷疑醫生應負有主要責任,請您走法律途徑。

一些對醫護羣體的話:親人逝去情緒激動是人之常情,但我也知道這些話對我們的傷害,稱之為誅心也不為過。

沒有誰願意接受,自己付出的努力與心血不僅不被承認,反而被棄之如敝履。

這簡直就是本應同一戰壕的戰友,在前拼戰卻被他在背後用小刀戳心窩。一些同道言語充滿偏激、揣測。這個在當前醫療環境下也可以理解,現在社會上訛醫傷醫不絕於耳,公檢法也不怎麼可以信任,充滿著不安全感。我們對那些就診錄音、魔術筆簽名依舊來就診的病患的言行不能接受,可反過來來想想,我們認定題主要醫鬧想訛錢,斥之為醫鬧想訛錢,那麼如果題主最終選擇去鬧,去堵大門訛錢,他做出這選擇難道我們沒責任嗎?說的不假,那些鐵了心要鬧得,怎麼勸都沒用,但是還有那些在兩者間擺動的人,如果我們的言語把這些人逼上了醫鬧的途徑,傷心的難道不還是我們自己嗎。

針對題主問題先答輸血的事。

中國醫保輸血的標準是60g以下,以及80g以下伴有活動性出血。

題主爺爺這種情況,貧血61g其實在臨界點,還達不到重度貧血(60g以下),要不要輸血由診治醫生判斷,從文中得知醫生是開了輸血單了,但是取到血超過4小時。

在中國任何醫院沒有采血權,採血和血液製備在各地中心血站,醫院有輸血科,負責聯繫血站「討」血。真的是討,因為血荒已經很久了。

自從無償獻血實施後,大家普遍認為為什麼我獻血沒錢拿、輸血還要花錢?這個問題已經爭論很久了,在這裡不解釋。

所以基本上內科疾病不可能「備血」,臨牀用都不夠怎麼可能來備,備血一般在外科手術前,醫生估計術中失血量,提前告知輸血科,然後輸血科聯繫血站,血站說:你開什麼玩笑,不知道我這裡沒血啊……於是出臺政策,互助獻血,比如患者做手術預計失血2000ml,必須親戚朋友到血站獻同等量的血,血站才會提前把血準備好,手術才能進行。

而內科和急診就真的是沒血,大家只能排隊等血。舉個例子,一家醫院一天要用100份血,血站說血不夠只能給你20份,怎麼分?急診優先、患者家屬立即到血站獻血的優先、誰先申請的優先,就這麼簡單。

所以超過4小時一點兒不奇怪,血液科患者等3天的都有!或者在血源緊張的時候,血站連申請單都不收。

什麼時候血源緊張:第一每年寒暑假,大學生是獻血主力軍;第二每年退伍時,軍人是獻血主力軍;第三春節不解釋;第四和醫院相關,急診多、外科手術多的醫院。

最後,有關於題主爺爺的病情,臨牀上聽的最多的話就是:好好的人到醫院就沒了……

請記住,致命的是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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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血液科醫生,補充下獻血相關的事項:

1. 獻血真的對身體沒有影響,當然除外罕見的獻血後頭暈摔倒的傷害。

2. 普通的獻血是全血,也就是直接把鮮血採集出來,每次200-400ml,相對瘦弱的200ml、體壯的400ml。一般在流動獻血車、某些醫院門口設立的臨時採血點等等。如果聯繫單位採血會上門服務,獻血必須憑身份證,之前會檢測血型、血常規、肝功能和一些傳染病指標。

3. 除外採全血,還有采血小板,過程需要1-2小時,簡單說就是通過一個機器把血液中的血小板採集出來,而把紅細胞再回輸,這需要在各地血液中心操作,也是無償的,建議大家可以獻血小板。

4. 血液中心環境舒適,比如點心餅乾牛奶隨便喫,並且經常會換品種、味道還相當不錯。會送小禮物,但是真的不能把現金當酬勞。

5. 單位組織獻血通常有錢發,數百到一千不等,和每個單位福利相關。規定獻血後可以休息幾天,但是狡猾的單位通常把獻血安排在週五~

若問我為什麼這麼清楚,除了是專科醫生外,看圖:


遇到過兩次癌症臨終,需大量用血,血站要求互助獻血,否則不給輸血的情況。一次是姥爺,一次是一位從小看我長大的長輩。當初也怨恨過,後悔過,後來逐漸學習到一些知識,才慢慢明白。

癌症終末期,身體垮了,造血能力已經被破壞的情況下,就是把身體裏的血都換一遍也沒啥用,就算是輸上血了也不過再拖個一兩天。家屬肯定不惜一切代價,但是醫院來說,把有限的血液用在能救過來的患者身上,更「划算」些。---------------有些大夫誤會了。「划算」有引號的,血液什麼時候都緊張,一邊是救不過來的癌症患者,一邊是急診車禍啊羊水栓塞啊之類沒有血就掛有血就活的患者,換你給誰用血?將心比心我覺得大夫說,(貌似是血站還是誰有規定)我們去互助獻血不獻到不給輸血是有道理的。我也在醫院工作,家人去世大家都不好受,理解下好嗎!


題主節哀順變,如果對你家人的過世有異議歡迎你合理質疑維權,法律問題諮詢律師

對於你有限的信息我來說兩句

1. 61克血色素低,達到世界衛生組織70以下輸血,或者澳洲80以下輸血,如果有心臟病100以下輸血的標準。但是,輸血合適不合適這個對不同的病人有侷限,你的爺爺年紀很大且早已診斷晚期胃癌,如果出現大出血,至少在國外可能會選擇姑息治療,不一定可以用血。你爺爺的病史也有可能不適合大量用血,比如說有很嚴重的心衰,高血鉀等等。

2. 四個小時的血庫調血時間不好說,這個和當時的人力資源,病人的血型稀少程度,和當時醫院其他病人用血的緊急性都有關係。一般的醫院都會有少量O-的萬能血型,但是一般用於極其緊急的情況。如果你的爺爺的併發症大出血且疾病沒有治癒可能,一般不會有用O-血的特權。

3. 根據情況你的描述你的爺爺可能是胃腸,消化或者急診暫時收治的,離崗我覺得可能性不大,有可能他們正在手術,可能在做內鏡,可能在照看其他更危急的病人

4. 家人獻血馬上輸血這個都是電影電視劇裏纔出現的,正常的情況遠遠沒有這麼簡單,要配型,檢查血液傳播疾病,離心,儲存等一系列過程,沒有幾個小時不太可能完成

具體的情況還是要具體分析,我理解題主喪失至親之痛,但是有些時候我們醫生對於晚期疾病能做的真的很少,請節哀順變
說實話,我作為醫生,最怕你這樣的家屬,對腫瘤晚期的死亡風險心裡沒有一個預期,或者說的難聽點,明知道晚期腫瘤死亡風險,任然想找出醫院問題訛點錢出來。安心去安葬死者吧,不要在實習生,,,口頭醫囑,,簽字,,,這些細枝末節上試圖訛醫院了。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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