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深圳一公園保潔員陳女士在勸阻一女子不要在公廁內給狗洗澡時,遭到對方毆打至肋骨骨折,隨後被鑑定爲輕微傷,打人者唐某花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獲悉,經警方進一步檢驗鑑定,陳女士構成輕傷,寶安分局對打人者唐某花轉爲刑事拘留。

  2019年4月5日15時41分,鳳凰派出所接報一起發生在鳳凰山森林公園的毆打他人警情。15時48分,民警到達現場處警,並聯系120將傷者陳某雙(女,62歲,公園保潔員)送至醫院治療。同時,將相關人員帶回派出所調查。

  經查,因唐某花在公共衛生間洗手池爲其寵物狗洗澡遭到陳某雙制止,雙方發生言語衝突,陳某雙遭到唐某花毆打。4月5日19時許,辦案民警前往醫院對陳某雙進行詢問,調取其CT檢查影像資料和診斷報告,於4月6日送法醫傷情鑑定,初步意見已達輕微傷以上。寶安分局依法對唐某花故意傷害他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4月8日,寶安分局法醫前往福永醫院對陳某雙傷情做進一步檢驗鑑定,4月9日出具正式鑑定報告,陳某雙傷情構成輕傷。當日,寶安分局對唐某花轉爲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來源:北京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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