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E按:真的可以通過一個人的身體特徵來判斷他是否有犯罪傾向嗎?儘管龍勃羅梭的天生犯罪理論不總是被人理解,而且經常遭到評論家們的嚴厲批評,但從他去世至今,這仍是犯罪學爭論的焦點——他的觀點讓犯罪學家們著迷,卻又讓人感到厭惡。

當你漫步在十九世紀的義大利街頭,突然跳出來一男人拉著你盯著你仔細看,如果剛巧你突顎或者大顴骨,要是再有點奇怪的紋身,那麼你就要小心了。

因為你眼前這個盯著你上下打量的男人,很有可能會讓警察多多留意一下你。

什麼?要問理由?

因為在他眼裡,你就是塊犯罪的好料。

1835年11月6月,冷風堆積在奧地利維羅納的街頭,人們裹緊衣服匆匆忙忙地趕路。

這是歷史上不起眼的一天,就如同大多數日子一樣。在一棟房子里,那位躺在床上、臨近生產的女人正在大口地喘氣。但好在這已經是她第二次生育了,她已經有經驗來對付這種事情了。

終於,伴隨著一聲啼哭,那個在文章開頭對著你上下打量的男人,出生了。

切薩雷?龍勃羅梭(Cesare Lombroso)

切薩雷?龍勃羅梭,義大利精神病學家、犯罪學家,是實證主義犯罪學學派的創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他被譽為「現代犯罪學之父」,著有著作《犯罪人論》,以其著名的「天生犯罪人」理論聞名於學界。

在大學的時候,龍勃羅梭就敏銳地感覺到了人類的生理差異行為特徵之間可能存在聯繫。1859年奧地利和義大利之間爆發戰爭,作為軍醫的龍勃羅梭在從軍途中,也觀測到了士兵之間存在身體方面的諸多差異。

但在當時,龍勃羅梭這方面的研究並沒有得出什麼直接的成果。直到1864年,龍勃羅梭被任命為帕維亞大學的精神病學教授。這期間,他接觸到了江洋大盜維萊拉。

維萊拉(Giuseppe Villella)形象圖

維萊拉自負驕傲,對自己罪行供認不諱,且毫無悔意,他殘忍的犯罪活動,曾使得整個倫巴第省為之恐怖。

1870年,維萊拉在獄中死亡,龍勃羅梭對其進行了解剖。龍勃羅梭在維萊拉的顱骨上發現了一個明顯的凹陷,他將其稱為中央枕骨窩。此外,龍勃羅梭還發現維萊拉的小腦蚓部肥大

龍勃羅梭認為:這兩種腦特徵都是低等靈長目動物如類人猿所擁有的,這說明維萊拉是一個原始的野蠻人,因此不能與社會的文明守則相容。

維萊拉的頭骨

受此啟發,龍勃羅梭提出了天生犯罪人理論。該理論認為犯罪人是生於文明時代的野蠻人,其保留有原始人的生物特徵和行為特徵。而這些特徵並不能不符合人類文明社會的規範,其必定構成犯罪。也就是說,這類人的犯罪性是與生俱來的。

1872年,龍勃羅梭發表《對400名威尼斯犯罪人的人體測量》,第一次提出了罪犯生來就有犯罪本能的假說,開啟了犯罪人類學的新紀元。

四年後,龍勃羅梭在米蘭出版了他的代表作《犯罪人:人類學、法理學和精神病學的思考》,簡稱《犯罪人論》。第一版刊印的《犯罪人論》只有252頁,在之後的歲月里,龍勃羅梭不斷改正和完善自己的理論。1897年,62歲的龍勃羅梭出本了第五版的《犯罪人論》,全文共677頁。

天生犯罪人理論把天生犯罪人從身體、感覺、感情、道德感、心理特徵、其他智慧表現六個方面進行了描述。

上圖為癲癇病人相片,龍勃羅梭認為從左往右數第1、2、6、10、12號病人為天生犯罪人,截取自《犯罪人論》第四版

其中,天生犯罪人理論對於身體特徵的描述是最讓人難以接受的,也是被攻擊最多的地方。

因為把身體特徵和犯罪聯繫在一起,將具有部分身體特徵的人定性為天生犯罪人,背後隱藏著一種群體歧視的嫌疑。

這種群體歧視一定程度上類似於人種歧視,只不過人種歧視是以膚色為標準的,而這種歧視則表現在其他一些外貌特徵上。另一種角度上,天生犯罪人理論也是一種對於後天努力的否定,帶有宿命論色彩。

除了道德層面的考量之外,龍勃羅梭提出的一些特徵也缺乏說服力。以縱火犯為例,龍布羅梭認為幾乎所有的縱火犯都有著嬌嫩的皮膚、孩子般的面孔和女人一樣又黑又直的頭髮。

外號為「女人」的男同性戀縱火犯

龍勃羅梭第四版的《犯罪人論》舉了一個外號「女人」的男同性戀縱火犯的例子。

其實在現代大多數人看來,「女人」除了著裝女性化之外,似乎並沒什麼其他外貌上的特異點。當然也有可能是我們見過了太多的女裝大佬。

天生犯罪人理論在身體特徵方面的表述還有有突顎、大耳、三頁鼻(鼻端被明顯地分為三瓣兒)、嘴唇多肉外突等十八個方面的特徵。

阿朱心想:我做錯了什麼?

天生犯罪人理論的出現引起了學界的巨大反響,對於天生犯罪人理論的批評如潮水般湧來。

法國人類學家保羅?托皮納德指著天生犯罪人畫像挖苦道:「這些肖像簡直和龍勃羅梭朋友們一模一樣」

更權威的批評是,英國犯罪學家格林在同樣經過大規模的實證研究之後,得出犯罪人身體特徵與正常人身體特徵並無明顯差別的結論,拿數據重重阻擊了龍勃羅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論。

而更多的人認為龍勃羅梭的理論是在為法西斯的屠殺活動提供理論基礎。

但若干年後回頭看,龍勃羅梭是否真的如批評家們所言的那麼不堪呢?答案應該是否定的,毫無疑問龍勃羅梭是一位偉大的犯罪學家。

首先天生犯罪人理論只是龍勃羅梭犯罪理論的核心而非全部,龍勃羅梭在犯罪防治、社會防衛等方面的思想對後世極具借鑒意義;

其次,對於天生犯罪人理論,龍勃羅梭在後續幾版《犯罪人論》中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社會因素在幾個版本的《犯罪人論》中比重不斷增大。

在那個犯罪學剛剛起步不久的年代,當其他人都在那兒研究犯罪現象的時候,龍勃羅梭先驅性地將實證主義引入犯罪學領域,將犯罪學的研究對象轉化到了犯罪人本身。

這是一種對於犯罪研究的全新方向,是對當時犯罪學研究的巨大推進,足以奠定龍勃羅梭在犯罪學發展史的崇高地位。

客觀來講,犯罪原因極其複雜,從生理上探究犯罪原因,仍然是現代犯罪學的一個研究方向。

正如索羅斯基所言:「事實上,關於是什麼造就了罪犯,我們並不比他了解更多。儘管我們不一定相信這與下頜骨有那麼大的關係。」

他的錯誤是客觀存在的,但這與其所處的時代局限是分不開的。

他受制於時代,但他在衝破時代。

時針撥回到現代,在你這趟時光之旅出發前,還請允許我向你請求:如果你在十九世紀的義大利街頭見到那個老頭,請替我們對他說聲謝謝。

*參考資料

切薩雷?龍勃羅梭.天生犯罪人[M].第一版.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7.

許承余、劉仕雯.淺議龍勃羅梭及《犯罪人論》[J].新學術,2008(3)

郭世傑.龍勃羅梭天生犯罪人理論評述 [J].河北公安警察職業技術學院學報. 2012(2)

吳宗憲.西方犯罪學史[M].第二版.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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