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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比受更為有福,

這是很自然的,
正如能讓自己愛著、喜歡著、
珍惜著的人歡笑,
我們也會會心微笑,
自然得像草木長於泥土一樣。

可是,有時我們像小丑一樣,
苦心去帶給人歡笑,在濃妝厚抹下,
自己卻是愁眉苦臉的。
這是因為,我們的目的,
打從一開始就不是想讓人快樂,
而是透過取悅人的行為,
去換取相應的回報,
例如吸引人的目光,被人關心多點,
甚至純粹想發洩心中的愛慾。

要在「施」裏真正的得福,
我們便不能有得福的動機。
得福是一種奇異的恩典,
恩典不是換來的,
而是上帝白白交在你手中的。
想要靠這套「機制」去賺取福氣,
省著點吧,
你只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因為誰也看得出:
你不是真正的想讓人快樂。

文/崩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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