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 38.3測試相關內容鋰電池-UN38.3是什麼? 是《聯合國關於危險品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中第38.3章節關於模擬鋰電池運輸狀態條件的一系列測試的簡稱。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熱測試、振動、衝擊、 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 電池組需通過UN38.3認證,需滿足什麼條件? 以下是UN38.3的檢測項目,滿足要求了就沒問題了。

1 、高度模擬 在壓力≤11.6kPa,溫度20±5℃的條件下,存放6h以上 無滲漏、無排氣、無解體、無燃燒、無爆炸、無破損,開路電壓不小於試驗前的90%,失重要求見說明2 、高低溫循環 在75±2℃和-40±2℃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衝擊試驗,在極限溫度中存放時間≥6h,高低溫轉換時間≤30min,衝擊10次,然後室溫(20±5℃)存放24h,試驗總時間至少一周。 無滲漏、無排氣、無解體、無燃燒、無爆炸、無破損,開路電壓不小於試驗前的90%,失重要求見說明

3、 振動試驗 15min內從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複對數掃頻正弦振動,3h內完成三維方向振動12次。 無滲漏、無排氣、無解體、無燃燒、無爆炸、無破損,開路電壓不小於試驗前的90%,失重要求見說明4、 衝擊試驗 加速度150gn、6ms或加速度50gn、11ms半正弦衝擊,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總共18次。 無滲漏、無排氣、無解體、無燃燒、無爆炸、無破損,開路電壓不小於試驗前的90%,失重要求見說明

5、 55℃外短路 在55±2℃、外電阻<0.1Ω條件下短路,短路時間持續到電池溫度回到55±2℃後1h,觀察6h。 6小時內,無解體、無破損、無燃燒,電池表面溫度<170℃

6、 撞擊試驗 9.1Kg重物自61±2.5cm高處落於放有15.8mm圓棒的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溫度,觀察6h。每次撞擊都要用新的試樣。 6小時內,無解體、無破損、無燃燒,電池表面溫度<170℃7 、過充電試驗 在2倍的最大連續充電電流和2倍的最大充電電壓條件下,對電過充24h,觀察7天。 無解體、無燃燒

8、 強制放電 電池串聯12V直流電源,以最大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觀察7天。 無解體、無燃燒9 、1.2m跌落(包裝後) 包裝好的鋰電池在20±5℃條件下,從1200mm(電池最低點)跌落至18-20mm厚的硬木板上(木板鋪在水泥地面上),從X、Y、Z正負六個方向,每個方向跌落1次。 無滲漏、無解體、無燃燒、無爆炸、無破損

需知:UN38.3報告是法規和產品不更新就有效的,但是空運鑒定書是自然年生效的,第二年需要更新鑒定書。根據民航規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對鋰電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最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電池UN38.3安全檢測報告。該報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廠家提供。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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