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一句話說「文學,就是映照歷史廢墟和人們心靈的月光」。

百度百科上對文學的解釋是表現作家心靈世界的藝術,包括詩歌、散文、小說、劇本、寓言、童話等體裁,是文學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即體裁,表現內心情感,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簡單來說就是以文字為載體來表現心情感想的載體。

引用丹麥最偉大的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的一句話:「文學即人學。」文學就是人學,文學是展示、解剖人心靈空間的。

每個人從娘胎裡面出來,都會與生俱來的會感到孤獨,只是每個人對孤獨的體會不一樣。物質世界為我們提供了衣食住行,但是解決不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心靈的問題,或孤獨、或彷徨、或焦慮、或快樂、或思念,這時所以文學誕生了。

文學只是文學,文學只是展示、解剖人類的靈魂給你看。文學最終只是讓你學會了為他人流淚。

文學是什麼,也是困擾我很久的問題。基本每個老師上課的時候都會問我們文學是什麼。文科學生,尤其是文學學生,怕就怕牽扯進本質問題。文學是什麼?

大多數人是說文學是一種感受,一種情感的表達方式。有個別的新奇回答會說文學是一場遊戲,值得有人去尋找,和作者對話,和自己對話。

換言之,嚴格意義上的文學幾乎不存在,當某一文本滿足了人們的審美需求的時候,便成了文學。這也是為什麼文學研究者都喜歡叫文本而不是文學作品的原因。

在我看來,文學真的不能用「是」什麼來分析,因為「是」這個字本身就帶有了一種肯定的意味,然而文學是流動的,是動態的,是捉摸不定的,是無法定義的。

文學是一種反本質主義的東西,要隨著變化發展,隨著讀者的不同而去定義。而文學的存在也不僅僅是工具性和價值性。就像是人的情緒,悲歡離合,人海風波,才會有文學來代為感觀,去借用文學這一面鏡子,照出來事實的真相和意義。我們為什麼活著,文學會告訴我們答案。文學是表達展示內心情緒方面的,是通過衝突的形式來表現的,是通過講故事的方式表達自己內心的情感。

有人說,文學是生活的盜版。


從閱讀量上看,多數人對這個或者說文學不感興趣。這也不怪讀者太挑剔,實在是我們的文學(包括小說,詩歌,散文,報告文學等)不能吸引大眾,不是鋪天蓋地的網路文學(教我們生活在虛幻中),就是一本正經的純文學(靠這個拿茅盾文學獎),這些大家不喜歡!能不能來點和我們大家都息息相關的百姓文學,比如說我最近在看一部小說《失樂園》,日本的作品。這部作品就是與你探討人生存的意義,或者說人活著的最高境界。並毫不掩飾地寫了男女之間的性生活,是藝術的再現了我們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人活在這個世上,男女之間的性生活有什麼難於啟齒的?沒有性就沒有愛,沒有性就不能繁衍後代,沒有性就沒有豐富多彩的生活。這樣的作品就有親合力,大眾就喜歡看。孟子說,食色性也!

還是希望我們的作家們,不要一天到晚坐在象牙塔里,走下去和百姓打成一片,問問他們在想什麼,他們喜歡什麼,這樣寫出的作品就會成為百姓追捧的對象,成為大眾消費。

文學就是人學,研究人心裡的學問。


文學,是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形象地反映客觀現實,表現作家內心世界的藝術。


我國最大的綜合性辭典――《辭海》是這樣定義文學的:『文學是社會意識形態之一,中外古代都把一切用文字書寫的書籍文獻統稱為文學。』

在現代,我們把一切跟文字有關的,包括詩歌、散文、小說、戲劇、文言文、議論文、影視文化等都稱之為文學,同時,也把它們稱之為文學的裁體。

文學也是傳播知識文化的重要通訊工具,具有社會性、名族性、人民性、階級性等;同時,文學也是摸不著的,具有虛幻性,可以表達虛擬的、人類未知的事情。


總之,文學是一種將語言文字用於表達社會生活和心裡活動的學科,屬社會意識形態範疇,代表了一個名族的藝術與智慧。



對於文學的定義不同的人 有不同的看法。像偉大的哲學思想家馬克思所說,「文學是審美的意識形態」。還有希利斯?米勒說的「文學是虛擬現實」。而現代對於文學的定義則是將兩者結合起來說,「文學是作家藉助虛構和想像 ,用語言塑造的藝術形象來表現他對人生的審美感受和理解的一種藝術形式。」

文學也分為很多種類,不同生活環境下的人會選擇不同的文學書籍去進行自我熏陶,自我激勵,自我反觀。所以平常人對於「文學」的理解,就是一個隱形的陪伴者,它陪伴你成長,在你遇到難題時幫你解難,在你孤單時給予你快樂,在你迷茫時為你引路。是一種精神上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糧。


我學工科的,還是去問魯迅沈從文這些大師吧~扎心??


文學是一種社會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是作家運用獨特的寫作方式,是對美的一種體現。

文學在不同時期都有不同的表現形式,文學也分當代文學,古代文學,現代文學,不同時代都有不同的作品為代表,例如古代文學又以。詩詞為代表,當代文學以散文,小說為代表。

不同地域性產生不同的文學,表達體裁的形式也是不一樣的,現代文學以及當代文學又多以散文,小說,記敘文,為主,現代文學也衍生了很多經典的作品,例如魯迅,老舍,等等很多很多位名人作家

此外文學也是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用以反映當時的社會情況,抒發作者的感情。文學的價值更大的是體現在,讀者閱讀作品是引發的共鳴,激勵以及激發著我們,這不僅僅是文學,也是我們精神的食糧,在我們往後的道路中,使我們不再迷茫,是我們在走錯道路的時候,可以不斷的借鑒前人的經驗,文學,更多的是,讓我們看到作者的生活態度以及信仰,讓我們在今後的道路上不會迷失自我。


《一個人的朝聖》

「你還以為走路是世界上最簡單的事情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苦難,她繼續說,而吃,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

收到一封久違多年老友的來信,哈羅德踏上了旅程,在路上回顧自己的一生。

出發的時候,他是個生活亂的一團糟的老頭,兒子的自殺帶給他和家庭巨大打擊。他再一次酒後砸碎了老闆的寶貝,讓奎妮給他補了黑鍋,種種不幸,讓他麻木的活著。

而在路上,他回顧了自己的一生,人生的路程,無論哪一段都值得我們去祭奠。因為走在路上,本身就是一場,關於心靈的朝聖


文學,是人類長期實踐經驗的匯聚,既有直接經驗,也有間接經驗;既有有形的成分,也有無形的成分。它包括口耳相傳的文學,訴諸文字的文學。《辭海》說:「文學是社會意識形態之一。」偉大的思想家馬克思曾說:「文學是審美的意識形態。」現在,文學通常特指用語言塑造形象反映社會生活,表達作者思想感情的語言藝術,可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等四大類文學體裁。謝爾巴茨基說:「文學是藝術的一種,它藉助語言來塑造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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