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三天後實施,網友:以後只能步行了!

  對於現在的國人來說,出行已經算是非常昂貴了,因爲中國的油價居高不下,而且進入到19年之後,中國的油價也是實現了4連漲,所以很多人在這個時間段內不敢使用汽車,進而採用了電動車上下班。但是現在電動車的表現卻依舊讓人不能滿意,因爲《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即將實施,也就是人們口中常說的電動車新規或者新國標。

  下面我們就來看一下《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的整體要求,首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明確要求,電動車的整體重量不得超過55千克,最大寬度不得超過0.45米,另外電動車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5公里每小時,當車速超過15公里每小時的時候,電動車必須發出報警的聲音,另外電動車的最大功率不得超過400瓦,最大電壓不得超過48伏,另外電動車還必須要具備騎行功能。

  以上這些都是《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中強烈要求的,對於這樣的一條技術規範,很多網友表示了不滿,因爲從這樣的安全技術規範中可以看出,現在市民手中的電動車有95%以上的都屬於不合格的電動車,如果被交警查到的話可能會被沒收並選擇報廢,而且有些地方進行了強制報廢,補償的價格僅30元人民幣,所以很多車主表示了不滿。

  其中一位來自北京的網友這樣說道:現在國家實施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也就是對電動車進行了嚴厲的查處,這對於市民的出行將會產生非常大的影響,看來以後只能步行了。對於這位網友的說法,小編也是比較認同的,因爲現在的電動車新規確實規範的比較嚴格,而且在這樣的規定之下,電動車將失去了真正的作用。

  因爲最大速度不得超過25公里每小時,已經和自行車沒有任何差別了,甚至不如一些山地車的表現,那麼這樣的電動自行車還有任何的意義嗎?另外有一點小編非常的不滿意,既然國家對電動車進行治理,爲何不從廠家開始着手,只有切斷了電動車的生產源,纔會從根本上治理電動車的問題,一方面想着電動企業帶來的稅收,另一方面又想着控制電動車,這樣受傷害的只會是普通的百姓。另外農村地區主要的出行以及勞作工具都是電動車,如果對電動車進行查處的話,農民的出行又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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