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記者今日獲悉,民航局和財政部聯合下發通知,對支線機型範圍進行調整,調整後的支線機型由原來的7種擴大到13種,其中ARJ21-700、CRJ-900等主力支線飛機被納入支線機型範圍。

  通知自4月1日起執行,這意味着將有更多乘坐支線飛機的旅客不用再繳納民航發展基金。

  民航發展基金屬於政府性基金2012年4月1日起開始徵收,取代了原來對乘客徵收的機場建設費(每人次50元,國際航線爲90元),以及對航空公司徵收的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主要按飛行航線,飛機最大起飛權重,飛行里程等標準徵收)。

  也就是說,民航發展基金一部分來自航空公司繳納,一部分來自旅客繳納(也就是以前的機場建設費),其中旅客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由航空公司或者銷售代理機構在旅客購買機票時一併代徵,在機票價格外單列項目反映,旅客民航發展基金不計入航司報表。

  在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3日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從7月1日起,將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民航發展基金徵收標準降低一半,這一消息導致第二天國內航空股全線漲停。

  不過記者從民航局權威人士處瞭解到,由於此次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主要是對企業減稅降費,因此民航發展基金此次會對航空公司減半徵收,並不包括旅客繳納的機場建設費。

  但民航局和財政部最新聯合下發的通知,則對乘坐更多支線飛機的旅客要繳納的機場建設費進行了減免。

  通知稱,爲鼓勵航空公司使用支線飛機執飛,促進支線航空發展,現行民航發展基金政策規定對MA60等7種機型給予特殊政策支持,對乘坐此類機型的旅客免繳民航發展基金。隨着航空運輸市場和飛機製造業發展,爲更好地發揮財經政策的引導作用,此次民航局會同財政部對支線機型進行了調整。

  爲確保政策順利實施,4月9日,民航局專門下發《關於做好支線機型調整後民航發展基金徵收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旅客於2019年4月1日(含)以後購買支線飛機執飛航班的機票將不再交納民航發展基金,已繳納的旅客可以向航空公司申請全額退還。各航空公司應區分機票銷售渠道(直銷和代理)制定代收旅客民航發展基金退還的具體流程,並在公司官網上公佈,清退工作應於今年9月30日前完成。

  據估算,在目前市場情況下,政策實施每年將惠及近500萬旅客,爲旅客節省出行成本約2.4億元。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自國家徵收民航發展基金開始,累計已超過千億元,2018年,航空公司合計繳納民航發展基金120億元左右。民航發展基金減半徵收,也將增厚航空公司的利潤。

  根據年報數據,2018年南方航空、東方航空分別繳納民航發展基金29.4億元、22.35億元,佔利潤總額分別爲65%及58%,中國國航約23億元。春秋航空、吉祥航空分別繳納民航發展基金2.92億元、3.15億元。

  假設按照減半徵收,則增厚利潤分別爲11.03億元、8.38億元、8.63億元、1.09億元、1.18億元。由於新標準從7月1日開始執行,則對2019年實際成本影響須再減半。

  春秋航空新聞發言人張武安也對記者指出,從航空公司層面來看是直接受益的。民航發展基金徵收標準降低一半,財政部和民航局應該很快會出臺相關文件,可能會分別降低一、二、三類航線的民航發展基金徵收標準,這對航空公司來說能夠有效降低成本支出。春秋航空一年要交納三個億的民航發展基金,今年7月1日起執行,全年就有望減少7500萬的成本費用。

  而財政部4月2日公佈的2019年中央財政預算顯示,民航發展基金在2018年的執行數爲435.44億元,意味着旅客2018年繳納的機場建設費在300億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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