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時間5月20日,在佐敦紀錄片《最後之舞》中,佐敦稱隊友霍勒斯-格蘭特為“告密者”(snitch),佐敦認為是他將自己的信息泄露給了《佐敦法則》的作者薩姆-史密夫,隨後格蘭特公開反駁佐敦。

  “那絕對是謊言,如果佐敦對我懷恨在心,那就讓我們像男人一樣解決這個問題。讓我們談談,或者我們可以用其它方式解決它。 但是,儘管如此,他還是說了這個謊,說我是(這本書)的消息來源。 我和薩姆一直是好朋友。 我們仍然是好朋友。 但是,在更衣室這種神聖的地方,我永遠不會參雜私人感情。 薩姆-史密夫是一名記者,我想他必須要有兩個消息來源,要有兩個他才能寫書。 佐敦為什麼要單獨指出我?

  這隻是一種怨恨,老兄。我告訴你,那隻是一種怨恨。而且我認為他在這段所謂的紀錄片中證明了這一點,如果你對他說些不好的話,他就會和你斷絕關係,他會試圖摧毀你。

  他和查爾斯-巴克利是20-30年的老朋友,只因巴克利對佐敦管理夏洛特球隊的方式發表了點意見,他們兩人就再也沒說過話。

  我的觀點是,他說我是告密者,但是35年過去了,他把他新秀賽季在隊友房間里看到的東西給曝光了。(可卡因、大麻和女人)

  我的意思是,他為什麼要這麼做?這樣做有什麼意義?如果你想稱某個人為告密者的話,這就是告密者的行為。”

  (新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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