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簡單了說就是保障住戶安全。或許有的住戶會覺得我回自己家還要得到保安的允許,搞得自己有家不能回似的!

有太多這樣類似的事情

例如遇到警察查身份證,地鐵過安檢等等,都和這個是一樣的道理。或許當時你覺得很煩很耽誤事,甚至覺得這些根本沒用!

但是這些行為只要抓到一個罪犯,阻止一個犯罪事件都是值得了。也正是這些行為對於某些宵小之輩也是一個威懾!

如果不設立安保對於物業來說反而可以省下一筆錢,可對於住戶來說卻是少了一大安全保障,這也是我國一直強調的安全之本在於預防。

相信絕大部分人都覺得小區物業的這一做法很合理!


出於對工作的職責,物業管理也加強保安對小區業主生命,財產安全措施!在我女兒小區有地下車庫,可是有些業主不知是為了方便,還是不放心放在地下車庫,把車停在馬路邊或行人走的路邊。小區里小孩,老人多是在散步,行走!我看見幾次小區保安耐心和業主交談。還有幾次看見保安在進小區得交叉路口鎖鐵鏈,小區里現在沒有車輛停放。我想這就是保安對我們每個業主的生命安全負責任的管束!


安全保證靠的是社會,社會不安全小區能安全嗎?小區內一但出問提我們第一想到的會是保安嗎?我想一定是報警。國家的開放證明我們進步了,小區開放也是同樣道理。國家倡議小區逐步開放必有其道理的。


這個是對自己,對小區一個安全問題。小區保安說白了領的是業主上繳的物業費裡面的一份錢拿出來作為保安及物業公司的費用,來管理小區制度,等等的安全,或者設施問題。既然是小區,既然有保安,自己當然是要配合人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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