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想要20萬補擺91大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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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母親覃美金(梅媽)再因生活費及破產等問題再次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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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江耀法官指因傳票未送達妙境佛學會,而妙境佛學會作為第三方亦應有參與及抗辯的權利,故押後案件及安排另定日子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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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訴人覃美金,答辯人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及妙境佛學會,而今天只有滙豐代表到場。年屆95歲的覃美金今日由一名女傭人及男友人陪同到場。梅媽在庭上指「十萬蚊生活費唔夠用」又「遲左搞(91歲)大壽」,梅媽表示欲在酒店大排延席,而且已訂座更已付訂金,故希望 「實報實銷」,預計「大壽」將花費20多萬。

梅媽媽想補擺91歲大壽。

不過,當梅媽知道聆訊又押後後感到不滿,指法官有意留難她,但法官就回應指自己只是根據法例做,「依家唔係清朝,唔似啲官咁有無限權力,我都係根據法律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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