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勃朗·哈爾曼松·凡·萊因(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1606-1669)歐洲17世紀最偉大的畫家之一,也是荷蘭歷史上最偉大的畫家。臺灣簡稱為林布蘭特。倫勃朗早年從師P.拉斯特曼,1625年在家鄉開設畫室。畫作體裁廣泛,擅長肖像畫、風景畫、風俗畫、宗教畫、歷史畫等。

伯沙撒的盛宴 1638

杜爾博士的解剖學課1632 年,油彩畫布,169.5 x 216.5 公分荷蘭海牙莫瑞修斯博物館

月亮與狩獵女神 1634年

音樂寓言 1626年

以撒和利百加(猶太新娘)1669年

以馬杵斯的晚餐 1648 年,油彩畫布,42 x 60 公分 法國羅浮宮

夜巡﹝The Nightwatch﹞1642 年,油彩畫布,359 x 435 公分荷蘭 阿姆斯特丹國立美術館

耶利米哀悼耶路撒冷的毀滅 1630年

雅各布三世 1632年

協和國家 1645年

蘇珊娜和長老

莎斯姬亞·凡·優倫堡 1635年

撒路的復活 1630年

取樣官員 1662年

青年學者和導師 1630年

女人在牀上 1645年

河邊洗澡的韓德瑞克 1655 年,油彩畫布62 x 47 公分,英國倫敦國家博物館

穿修士服的倫勃朗之子 1660年

美少年加尼米德的劫掠 1635年

倫勃朗生平:

倫勃朗是荷蘭畫家,年輕時在阿姆斯特丹向畫家拉斯特曼學習繪畫。17世紀初,荷蘭新興資產階級以加爾文教為國教,廢除教堂的裝飾畫和祭壇畫。可是倫勃朗受拉斯特曼影響,加上宗教畫在荷蘭富裕市民中仍有市場,因而一直對聖經題材感興趣,一生中沒有中斷過繪製宗教畫,但對這類畫作了世俗化的處理。約1625年,他返故鄉設畫室,從事繪畫創作和招收學生。其創作生涯大體上包括四個階段。

萊頓時期(約1625~1631),倫勃朗的繪畫體裁廣泛,包括肖像畫、風俗畫、風景畫、宗教畫、歷史畫等。現存的最早署有年代的小說詩歌文學作品為宗教畫《聖斯蒂芬被石塊擊斃》(約1626,里昂美術館)。這類油畫受拉斯特曼以及烏得勒支畫派畫家洪特霍斯特的影響,採用義大利畫家卡拉瓦喬的強烈明暗對比畫法,以加強畫面的戲劇性效果。它在人物形象刻畫方面,通過更深入地捕捉面部表情的細微變化來揭示其內心活動。此外,從萊頓時期起,開始繪製大量肖像畫。他一直對老年人以及各種富有繪畫性特徵的人物感興趣。自畫像真跡目前估計總數在 60-100幅之間。為了塑造具有個性特徵的人物形象,畫家耗盡畢生精力來研究面相學。這方面的探索成果,乃是他表現技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萊頓時期中,倫勃朗把卡拉瓦喬式的明暗對比畫法加以發展,形成了自己的畫風,後人稱之為倫勃朗式的明暗畫法,即主要利用光線來塑造形體、表現空間和突出重點,畫面氣韻生動,層次豐富,而且富有戲劇性。早期小說詩歌文學作品雖不像後來小說詩歌文學作品那樣成熟,但已顯示出畫家很早就致力於發掘油畫顏料本身的質感和潛力,從他那時的有些油畫小說詩歌文學作品,已經可以看到,他曾採用厚塗畫法以及在畫布的顏料層上用筆桿刮出痕跡之類技法。

阿姆斯特丹早期(約1632-1640)從1632年起,倫勃朗定居阿姆斯特丹,在藝術上進入成熟階段。成名作《蒂爾普教授的解剖課》(1632,海牙莫里斯皇家繪畫陳列館),突破荷蘭傳統的團體肖像畫的呆板程式,在構圖和人物神態上均處理得逼真而生動,因而受到好評。倫勃朗此後10年中成為該城最受歡迎的畫家。在此期間,他還畫了大量肖像畫和宗教畫,其中的宗教畫主要以巴洛克風格畫成。倫勃朗在他所寫的少數幾篇文章中談到,他力求在小說詩歌文學作品中,以顯眼的人體姿態和運動來表達最巨大的內心情感。此類巴洛克繪畫中,最激動人心的為《參孫被弄瞎眼睛》(1636)。畫中的參孫之妻大利拉,因犯下傷天害理的罪行而驚惶失措,表情細膩而複雜,被有些評論家形容為相當於莎士比亞筆下的麥克白夫人。

自畫像

年輕時候的成功使倫勃朗富裕起來。他開始收購藝術品和古董。1639年遷居一座豪華的住宅。妻子薩斯基亞為他許多小說詩歌文學作品充當模特兒。畫家在這階段中看來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評論家們一般認為從他當時的一些自畫像中,可以察覺其心情的愉快。但也有人指出,這類自畫像和親友肖像中,有一部分曾被搬用於他的宗教歷史畫。著名的《懷抱薩斯基亞的自畫像》(約1635,德累斯頓畫廊),據近年考證,可能是一幅進行道德說教的宗教畫。

阿姆斯特丹盛期(1640~1648) 40年代,倫勃朗個人生活中遇到了一些不幸事件。生活的折磨使他更深刻地去觀察和理解社會,在藝術上進入深化階段。1642年,薩斯基亞在兒子蒂蒂斯出生後不久病死。同年,名畫《夜巡》(阿姆斯特丹國立博物館)問世。畫家進一步突破傳統的團體肖像畫程式,使它帶有風俗畫和歷史畫的性質,其目的可能是為了要使觀眾由此而回憶起往昔荷蘭人民反抗異族統治的革命鬥爭。"夜巡"這個名稱是約1800年纔出現的。這是由於,此畫被後人塗上過厚的光油層,加上超過一個半世紀的時間侵蝕和空氣污染,以致畫面變暗,像是夜景圖。20世紀,主要是1947年和1980年先後兩次以此畫整修,把過厚的光油層除去,這樣才證實,它所描繪的確是白天情景。有人認為,它的名稱應改為"弗朗斯·班寧·科克上尉射擊手連的出發"關於此畫,過去流傳過這樣的說法:當此畫的顧主們看到完成了的小說詩歌文學作品時很不滿意,因為他們中間不少人被畫在不夠顯眼的部分。他們要求畫家修改此畫,而畫家拒絕,造成僵局,倫勃朗因而成為阿姆斯特丹上層社會中不受歡迎的畫家。他後半輩子生活在貧病和不幸之中,似乎主要是《夜巡》這一幅畫造成的。這種假設近幾十年來經許多國家專家考證,已被否定,但是自畫家去世後不久,以上傳說就開始為一些富有浪漫主義幻想的傳記家所一再複述,為的是要渲染所謂天才人物生前往往不能為羣眾理解。事實上,《夜巡》這幅畫最後仍為顧主接受,畫家也獲得了事先議定的報酬。此後,他仍繼續不斷接受種種重要的訂畫任務。至於40年代後期起,倫勃朗不再像在30年代中那樣受許多顧主歡迎,以致生活越來越因難,這種情況則不僅僅是為《夜巡》一幅畫,而是為畫家畫風的改變所造成的。《夜巡》這幅畫實際上標誌著第2、3這兩個時期之間的過渡。《夜巡》採用接近於舞臺效果的表現手法,使兩個主要人物處於照明的中心,顯得很突出,並好像正在向觀眾走來。這種手法加強了整個畫面宏偉的巴洛克氣勢。不過《夜巡》以後,倫勃朗越來越少地運用巴洛克美術那種激動不安和講究排場的藝術效果,而是熱衷於採用更加含蓄的手法去表現畫中人物的內心活動。這類手法當時並不流行,因而儘管倫勃朗的創新小說詩歌文學作品仍有一批賞識者,但畢竟沒被多數市民理解。 這時期的小說詩歌文學作品《聖家族》(1645)等雖為宗教畫,卻洋溢著世俗精神,正如馬克思所說:倫勃朗是按照尼德蘭的農婦來畫聖母的。同一時期中,他對景寫生,製作了《三棵樹》(1643)等蝕刻畫和一些風景素描。約1645年,斯托費爾斯來到倫勃朗的家中,以後成為他的妻子,她的形象曾出現在他的許多小說詩歌文學作品中。

晚年(1648~1669)1656年,倫勃朗被迫宣佈處於變相的破產狀態。以後兩年,房子和動產均被拍賣。他的油畫買主不多,可是宗教題材蝕刻畫卻銷路甚廣,其中有一幅俗稱《100荷幣版畫》(約1649),即是由於買價高而獲得這一名稱的。1660年,他遷居阿姆斯特丹猶太人區域附近的一座小屋。同年,他充當妻子與兒子開設的一家美術公司的僱員,因為這樣才能免於受到債主們進一步的逼債。次年,他受託繪成歷史畫《西菲利斯的密謀》。西菲利斯於公元69年發動過反抗羅馬暴政的起義,是荷蘭遠古的民族英雄。此畫為荷蘭歷史畫中最有紀念碑式氣派的傑作,但由於某種至今尚未弄清的原因,它遭受了從市政廳牆上取下的厄運,如今只留下了其中的一塊殘片(斯德哥爾摩國立博物館)。1662年,他繪成《呢商同業公會理事》(阿姆斯特丹國立博物館)。這幅團體肖像畫非常深刻而含蓄地表現了因人而異的外貌和性格特徵。不過,據近年考證,畫中人物並非理事,而只是該會的幾個抽樣檢查員以及站在他們後面的一個僕人。1663年,他的家庭遭到不幸,但是一系列折磨並未摧毀倔強的老人,他在去世前還繪出了一批名畫,包括《浪子回頭》、《掃羅與大衛》等。

據20世紀60年代統計,倫勃朗留下的小說詩歌文學作品包括約600幅油畫、350幅蝕刻畫和1500張素描。 70年代以來陸續還有一些新的發現。

自畫像1658 年,油彩畫布,133.6 x 103.8 公分美國紐約弗立克收藏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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