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間酒店冒充警察

43歲無業漢涉3度冒充警務人員,並盜去3名女子財物,被控3項冒充公職人員罪、3項盗竊罪及1項有意圖而管有虛假文書罪,今日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處理,以待警方作進一步檢查,期間被告不准保釋。

無業漢涉三冒警偷現金。資料圖片

被告蔡䁱東被控於4月24日、27日及5月6日,分別在油麻地皇廷酒店、尖沙咀羅曼美酒店及尖沙咀君怡酒店內冒充香港警察;以及於分別在上址盜竊屬於韓銀語、黃頌影及童美華的2500到4萬元現金。他另被控於5月14日,在九龍公園外管有一張偽造香港警察委任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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