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曲婉婷母親張明傑

被涉嫌貪污罪羈押後的第四個年頭。

按照「慣例」,曲婉婷繼續按時在社交平台為母親喊冤。

1月28日,曲婉婷在微博上髮狀態:

「媽媽已被羈押4年多,依然沒有判決結果,心痛,但還要相信,法院一定會給出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

圖源:微博

這一狀態很快遭到了網友的連聲抵制,隨後她關了微博評論,過了一天後又在Instagram里發了一條:

「面對一些無知的血口,一甩頭,BYE。」

圖源:ins

為什麼曲婉婷會在網路上為母親喊冤呢?

因為在2014年9月22日,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被哈爾濱市紀委帶走,7天後被市檢察院以涉嫌貪污、受賄和濫用職權三項罪名批准逮捕,涉案金額高達3.5億。

而曲婉婷認為母親是被冤枉的,所以一直在為母親訴不平。

在母親被捕後,她在ins上發道:

「我非常愛我的媽媽而且感到心碎。這磨難對我來說壓力很大,讓我幾乎每天以淚洗面。」

並把社交網站頭像改為和母親幼時的合影。

2016年7月,曲婉婷發道:

這段日子裡,對媽媽的案子關心支持的網友和歌迷們,我想對你們由衷的說聲感謝!貪污3.5 億是檢察院所說。檢察院有權控告。但罪名是否成立,只有法院才能給予最終的結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23條、第129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我相信法院、相信法律,一定會給媽媽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再次對在這期間給我鼓勵的所有人,真誠說聲感謝,謝謝大家!」

2017年7月1日,她說:

媽媽的案子,從去年7月19日開庭至今快一年,還沒最後宣判。說明法院對案件處理是慎重的,對辯方的意見是重視的。這讓我對中國的法律進步更有信心。使我對中國依法治國的方針更有信心。相信法院會做出一個客觀公正的判決。

2018年3月7日,她又發微博:

「3年零6個月了,以這種方式失去了一個母親的我,何嘗不痛。但國家有法,我也相信法院會依法判決。這也是我在安靜等待的唯一原因。我甚至不能不相信法院。因為如果不信,那哪還有希望?如果沒了希望,就等於死亡。我不想現在死亡。還有好多人生願望,我想在未來一一實現。我相信有正義的法官,律師,領導,會依法辦事,無論事再怎麼難辦,都會給媽媽一個公平的交代。」

與此同時,曲婉婷在微博上開始給媽媽寫歌,來支持媽媽。

這感人溫馨的一幕,讓人聲淚俱下。

直到有人爆料,在母親被捕後長達半年時間,遠在加拿大的曲婉婷本都是一聲不吭的,直到媒體公布了他們的母女關係,曲婉婷才開始發聲為媽媽「訴苦伸冤」,ins更換頭像也是從那時開始。

還有知情人爆出,母親出事後,曲婉婷也僅是在社交網路上隔空思念媽媽,沒有再回過家,就算是母親開庭時也是如此。

更有人從曲婉婷的ins上看出,母親前腳剛被抓,曲婉婷後腳就和溫哥華市長談起了戀愛。

之前還說為了母親每天以淚洗面,轉過來就和市長遊山玩水,吃香喝辣,秀恩愛到飛起。

母親被羈押兩周後,曲婉婷去加州參加某時裝品牌的開業儀式。

3個月後,去溫哥華看冰球比賽。

半年後,去夏威夷潛水。

在母親被關押一周年時,她在四處遊山玩水。

被關押2兩周年時,在海邊劃遊艇。

3周年,在騎水上摩托。

4周年,在邁阿密衝浪。

這不禁讓人多少感覺有些奇怪。

假如親生母親正在牢獄裡關押著,吃著牢飯,住著陰冷的囚房,身邊都是死囚。

而正如你所說的,你又是那麼愛她的話。

不求你擔心得飯不能食,夜不能寐,但總不至於把生活過得如此歲月靜好,多姿多彩吧?

並且如果真的擔心母親,且覺得母親的罪名是被冤枉的,那為什麼從母親出事後,就再也不回國了呢?

要解答這些疑惑,就要先了解一下曲婉婷母親和她犯的貪污案。

據當年新聞報道: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至2011年間,張明傑(曲婉婷母親)利用其作為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主管農村征地工作職務之便,與王紹玉及魏奇共謀,在哈爾濱市哈齊鐵路客運專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哈爾濱市土地儲備中心、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分中心徵收土地過程中,虛構原種場土地使用權已轉移的事實,騙取征地款共計3.4985億元。

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是一個國企,經營不善,但是企業有大量佔地。

那時,市政府做出了規劃,打算把這塊地變成商品用地,2009年開始出售,這塊地很大,有154萬平方米,光土地使用權一項就值23億。

於是,張明傑動了歪心思,她通過暗箱操作,把賬麵價值超過23億的原種繁殖場評估成了負資產,然後以6160萬的價格把資產打包賣給了註冊資本只有50萬的私企「東江科技」。

在資產轉讓完成後,曲母又想方設法把資產從「東江科技」轉移到另一家新註冊的地產公司「先發置業」,但兩家公司的老闆都是同一人叫魏奇。

張明傑的親哥哥張明喆和侄子張宇就在這家公司上班,張明傑的哥哥還是這家公司的副總經理。

「先發置業」開始蓋樓,結果因為資金鏈斷鏈搞出了爛尾樓,於是曲母虛構土地權轉移,騙取征地款共計3.5億元人民幣。

是不是聽起來有點耳熟?

沒錯,《人民的名義》中的高小琴就是以張明傑為原型拍的。

但現實中的張明傑比高小琴還要心狠手辣。

你能想得到她能貪污政府撥的錢,但萬萬想不到的是她連工人的養老金都惦記著。

在她涉嫌貪污的3.5億中,有一筆高達1100多萬的,竟然是退休職工安置費。

原種場的566名職工(146名退休職工和420名在職職工)被違規解聘。

一名工齡近20年的老職工,收到的遣散費不足兩千元。

失業後,工人們沒有任何收入,也沒能拿到一分退休金。

工人們冬天住的房子甚至連暖氣都沒有,最冷平均氣溫零下24度的哈爾濱,人們只能撿碎煤渣回來自己燒來取暖。

自來水管在低溫下紛紛凍裂,家裡有老人孩子的,只能借宿在親戚和朋友家裡。

遭到解聘的員工中有一人因患病無醫療保險治療,最終上吊自殺。

要想知道當年的工人被害得有多慘多窮,微博網友葵美美好棒哦分享了一個她身邊的故事:

九十年代我老姨所在的國營飯店破產她下崗了,下崗後沒多久就因為她老公的家暴所以婚姻也沒有保住。在這之後的幾年裡我老姨一個人帶著女兒吃了很多苦給人做過保姆、炸過麻花、賣過卷餅勉強維持著生活。後來我媽媽實在心疼自己的親妹妹,託人找關係終於在環衛處給我老姨謀了個掃大街的工作,每個月工資500元左右。

因為沒怎麼上過班,我老姨幾乎不懂什麼職業潛規則,隊長給分了什麼工作她就傻乎乎的去做。東北的大雪深的時候都能沒過膝蓋,老姨總是被分在早班,三點多就要去掃雪,掃一點下一點,怎麼掃都掃不完。後來在單位同事的點撥之下終於明白,就是她每個月賺的這500塊都要拿出200來孝敬她的小隊長,這樣小隊長才不會一直難為她給她小鞋穿。但是當時的老姨實在是太窮了,她太需要這500塊錢了,如果給了隊長200塊她可能飯都吃不飽,更別說養活一個女兒。老姨咬了咬牙不肯送禮,她想著苦點累點就忍著吧。可是老天不會遂人願的,她的這個小隊長越看這個不懂的人情世故的人越來氣,終於不滿足於給她小鞋穿了。在某個冬天的晚上,老姨提著打掃工具走在回家的小衚衕里的時候,她的隊長這個壞女人給我老姨腦袋拍了一板磚,在我老姨跌倒的時候她又上來對著我老姨又是踢又是踹的一頓毆打。後來我老姨報了警,警察以沒有證據為由沒有管。我全家人咽不下這口惡氣,借錢給我老姨打官司。可是法院也是調節和稀泥,那個壞女人在法院上表現的特別認錯,可是私下裡拒絕任何賠償,還揚言讓我老姨小心一點,她的家人看到我老姨是一個沒有老公沒有父母的女人私下裡對我老姨可以說是百般奚落。認清了這個世界真相的老姨,沮喪的走路回家,就遇見了我之前說過的那件事。」我們鶴崗煤礦發不出工資的那個春節,一個打劫的在午夜給我深夜打工回家的老姨跪下了,他握著尖刀給我老姨磕了三個響頭,他說他多了也不搶,就要一袋面錢,回家給孩子包頓餃子。老姨當時是萬念俱灰,不但沒有得到該有的賠償,還被打得在醫院住了半個月的院,欠下了一大筆債,舉債起訴打官司更是讓她的生活雪上加霜。她對那個打劫他的人冷笑了幾聲,一把抓住了那個人手裡握著的尖刀,用力的往自己身上就要捅。那個劫匪被她的舉動嚇壞了,但是這個劫匪應該是歌身強體壯的礦工,力氣大反應也敏捷,趕緊打落了尖刀,阻止了我老姨的自殺。後來我老姨和劫匪互相給對方下跪對著磕頭,都求對方弄死彼此。終於兩個人都跪著在雪地里嚎啕大哭起來,他們誰都沒有問誰原因,只是一直哭一直哭,直到遠處騰起的煙花聲把他們炸醒,趕緊都擦擦眼淚拍拍身上的雪準備回家給孩子做飯。後來老姨把身上僅有的四十多塊錢遞給了那個劫匪,劫匪還給我老姨20塊,揣著剩下的20多離開了,小聲的說了句:謝謝!

圖源:微博

另一位微博網友劇關注也分享了一組圖片:

看完這些,真是氣得直發抖。

在法庭上高傑明曾坦言道,工廠當時瀕臨破產,醫療保險與工資已經無法發放,工廠每個月都有員工死亡。

而正因為這樣,她應該更清楚每一筆錢都是工人的救命錢,很多人就等著那筆錢吃飯、看病、上學,如果他們沒有這筆錢會造成多麼可怕的後果。

但她還是貪了。

哈爾濱下崗職工大多連件新衣服都捨不得買,好不容易一個月攢了幾百元,全被她統統拿走了,一分都不剩。

張明傑用自己並不需要的這1000萬,生生毀掉了這600個無辜的家庭。

張明傑連眼皮都沒動一下。

而如今在法庭上,張明傑拒不認罪,也不退換贓款,那1000萬就此要不回來了。

這種行徑,死刑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而曲婉婷令人感到反感的,不僅是因為她頻繁替母親洗白。

比如在新歌《Your girl》歌詞寫到:

你教我判斷是非對錯,不止是黑白之分,我永遠是你的女兒,我會為你祈禱。

I dont care what people say

更是在2015年接受了UBC(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的採訪時告訴記者:

母親是她的英雄,她是一個勤奮的人,她給了我能得到的最好生活,不管她是如何得到的。

那意思就是,母親給了我最好的生活,不管是不是不擇手段,不管是不是昧著良心,不管是不是壓榨著別人的血汗錢,她都是英雄。

這是什麼價值觀?

很多人的母親都是英雄,縱然生活充滿了辛酸,但為了孩子都在硬撐著,都在用正確的方式來引導著孩子,不昧良心。

愛和親情固然偉大,但不能踩在別人頭上,更不能靠吸食別人的血肉而存在。

女兒認為母親是英雄本無可非議,但如果「不管是怎麼得來的」,那就等於即便傷害了別人來完成自己的夢想,也無可厚非。

自己豐衣足食,代價就是千千萬萬人的朝不保夕。

只能說這種價值觀只感動了自己,卻噁心了所有人。

1999年,那時候人均工資不足兩千,張明傑斥上萬元給曲婉婷買了一架鋼琴,之後又把她送到了一年學費20多萬的加拿大高級音樂學院上學,一上就是9年。

接著,曲婉婷學成歸國,開演唱會沒人買票,張明傑又多方找人,想盡辦法買票找人去看,幾百上千元的票一買就是上百張。

這些錢,一個公務員的工資肯本承擔不起,曲婉婷也心知肚明這些錢是如何來的。

而母親出事兒之後,曲婉婷卻一直窩在加拿大,儘管歌詞寫得母女情深,但卻並沒回來看過哪怕一次她的「英雄母親」。

按照我國刑法來說,只要她肯幫助她媽媽積極退錢,基本上不太可能被判死刑。

但她對母親不管不顧,睜睜等著母親被判死刑。

也許這就是曲婉婷所希望的吧。

母親被判死刑,案子不了了之,錢不用還回去,自己發幾條微博,還能心安理得的呼籲著平等自由。

然後接著拿著這筆錢繼續自己在國外的小資生活。

她母親愛她,願意為把錢留給她接受死刑,

而她對母親的愛,也僅限於「雲孝順」而已。

曲婉婷說,音樂是自己的夢想。

但把自己的夢想建立在他人的痛苦和虛偽之上,就叫做卑鄙。

拿著母親喪盡天良來的錢出國,追求夢想,出名,過著精緻的生活,說著「母親是我的英雄」這種漂亮話。

卻不惜讓工人在哈爾濱零下二三十度的街頭凍死,然後視自己母親的生死於不顧。

人皮做鼓,人骨做琴,用自私、貪婪和虛偽滴出來的音樂,

抱歉,我們聽不了。

reference:

s.weibo.com/weibo/%25E6

s.weibo.com/weibo/%25E6

zhihu.com/question/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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