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均承認控罪。

為有效防疫,政府在3月底下令關閉娛樂場所、遊戲機中心、健身中心等設施。警方近日搗破油麻地一間未有依例停業的賭場,負責人被控以管理賭場罪及沒有遵從衞生局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發出的指示兩罪,3名賭客則被控在賭場內賭博,4人均承認控罪。覃有方裁判官判刑時指,負責人無視政府大力宣傳的限聚令,繼續開放娛樂場所,恐令疫情難以控制及增加醫護負擔,又認為必須嚴懲在油尖旺猖獗的非法賭場問題。覃官判處負責人就首罪監禁14天、緩刑15個月,次罪則罰款5000元。3名賭客則判罰300-500元。

被告蕭志風(左);被告Santos Edward Francis(右)。

賭場負責人蕭志風(23歲)自行求情時指,案發當天是他第一天上班,他原本任職倉務員,惟近日因手指受傷無法開工,才鋌而走險,並承諾不會再犯。

同案3名賭客則分別為Cordero Jenelie Gascon(36歲)、林劍聰(39歲)及Santos Edward Francis(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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