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塞普勒斯后英国也开始针对外汇市场有所行动,预计将下调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杠杆至1:50!


使用杠杆进行交易意味著投资者只需要使用一少部分的钱(称为保证金)开仓进行交易,保证金的本质是券商借给交易者使用的资金,其比例的多少是由券商根据自身的风控水平和客户的情况决定的。

我们举个例子:

投资者小张想要交易一手标准的欧美现货外汇合约,其价值为100,000欧元,券商A提供100倍的杠杆。在小张开始交易开仓的时候,只需要支付十万欧元的一百分之一,也就是一千欧元的保证金就可以下一标准手的合约了。

在100倍杠杆的情况下,投资者小张一标准手欧美合约多单的保证金是1000欧元,而敞口仓位则为100,000欧元,如果欧美价格下跌0.5%,小张的1000欧元则就要亏损50%,在极端市场情况下,保证金交易可能会造成超过投资者投资额的损失。

保证金交易是一把双刃剑,在投资者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会加大投资者的亏损,而在经验丰富的投资者手上则能利用保证金成为其以小博大、对冲风险的好工具。

此次FCA担心的就是前一种情况,担心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所交的学费太高导致扰乱了金融市场,同时在文件中提到了近两年的市场变化和交易商的黑历史,包括FXCM在2014年因为滑点被FCA罚款4百万英镑、Alpari UK在2015年年初因为极端市场情况导致其最终破产。

(FCA此次文件中2.15条款说明了为什么会有此次提议,原因就包括FXCM和Alpari的事情)

以史为鉴,金融监管部门通过控制券商商提供杠杆的方式来维持零售外汇市场稳定并非FCA首创,截止到现在为止,先于英国已经有数个国家的监管部门祭出过「调整杠杆」这个大杀器:

美国监管CFTC/NFA规定外汇杠杆不超过50倍、差价合约CFD则彻底不能做。

日本监管FSA规定外汇杠杆25倍,CFD杠杆50倍。

香港监管SFC规定外汇杠杆20倍,CFD也不能做。

新加坡监管MAS规定外汇杠杆50倍,CFD杠杆50倍。

可以说,现在的英国FCA是所有不规定杠杆的金融监管机构里最靠谱的一个。

站在客户的角度来说,更高的杠杆能提供更大的资金灵活度,更高的收益可能性和更高效的金融工具。在FCA监管的英国交易商普遍为投资者提供200到400倍杠杆的情况下,让客户一下接受50倍的杠杆显然是不符合市场需求的。

在成熟和发达的金融和法律体系下,英国FCA的政策和调整并不是直接硬性规定、马上执行,而是广开言路、充分听取投资者和市场意见。(请某会好好学习一下)

在FCA的此次文件中,同时公布了听取民间意见的通道和方式,同时提供网上调查问卷,将会在2017年3月7日之前汇总所有意见,并预期在2017年春在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一份新的咨询报告。

FCA的公开意见反馈表:CP16/40 response form

这意味著FCA给了各大英国交易商缓冲和商量的余地,而且从过去FCA进行行业规则大变化的实践经验来看,即使规则要执行了也会给各家提供一个比较长的缓冲期。

所以大家尽情期待明年春天(也有可能是夏天、秋天甚至冬天)的FCA文件吧。

我们在这里再针对一些其他相关关联问题为大家做一下答疑:

一、有消息说澳大利亚ASIC监管也会跟进进行杠杆调整是真的吗?

我们综合了一下有关该消息的信息来源,发现其实来源于一家国外的外汇行业媒体Finance Feed的文章《CFDs once again under the regulatory microscope as FCA follows ASIC』s lead in tightening rules on leverage》

原文链接FCA follows ASICs lead in tightening rules on CFD leverage

而在文中没有提到半毛钱有关ASIC要调整杠杆的确凿证据,还说了自家也只是看了别家媒体的报道才那么说的;所指的别家则是澳大利亚的当地财经媒体Financial Review在2015年的报道,其记者在文中写到他认为ASIC的总负责人在认真考虑彻底取消CFD产品。

Margin loans, CFDs and warrants in sight of ASICs new powers

在认真查询了ASIC官网上的所有披露文件、公开征询页面并且进行相关搜索毫无结果之后,我们认为其实是Financial Feed想搞个大新闻,嫌FCA不够还强行要把ASIC拖下水,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说明澳大利亚ASIC也会马上修改外汇行业政策。

二、嘉盛在近期将中国区客户的默认监管从FCA转到开曼群岛与之有关吗?

我们认为行业龙头老大的消息也许比较灵通,在我们之前的报道「嘉盛Forex.com使用开曼监管了!」并采访嘉盛市场部的过程中,嘉盛市场部的工作人员透露了因为新的欧盟金融市场指令—MIFID ii将在2018年上线的缘故,还会有其他家英国交易商会选择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开始使用其他监管。

三、现在的英国外汇交易商会怎么做呢?

当然是在FCA的意见征集中拚命争取更宽松的条件啦,也可能会做两手准备,说不定瑞士、爱尔兰、澳大利亚和其他离岸金融监管牌照现在就开始申请起来了。


1、目前还在咨询阶段,是否真的实行,还是两说;2、若真实行,则对中国内地投资者来说,外汇保证金这一投资(投机)品种,唯一真正具备资金安全的监管就变成了鸡肋,弃之可惜(见下),食之无味;3、截止目前,境外唯一具备强制性保险,且额度较高(5万英镑),且真正赔付过的监管,只有英国FCA监管全牌照经纪商。4、咨询阶段,几家大型经纪商或委婉的反对或态度不明,只有嘉盛「明确和积极」的表示了支持,我想说,就算FCA限了杠杆,嘉盛新近面向亚太区域主推的离岸牌照也是张手纸。5、没有绝对的资金安全,但是国内的投资者习惯了A股和国内期货近乎绝对的资金安全,这是只有中国国内才有的好事,哪怕股票和期货,哪怕在美国,大型的经纪商甚至投行,濒临倒闭甚至破产都屡屡发生,但是国内的大型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不包括内盘现货/P2P),就没有倒的可能,它们的大股东不允许。6、若FCA限制了杠杆,杠杆式交易(多空博弈),更好的选择也许是

(1)国内的期货

目前股指期货被阉了,国债期货一直半死不活,股指期货就算恢复了,50万人民币的门槛,散户也跨不过去。但是还有商品期货啊,中国国内的商品期货零门槛,2015全年的成交额是190多万亿人民币,2016上半年的成交额是90万亿人民币,则日均成交额按最新汇价换算,超过了1000亿美元,品种名义上只有40几个,实际活跃的只有30个,主要流动性更富集在10个品种左右。开户上,国内期货公司有二百家吧,大型的也有几十家,资金安全近乎绝对,中国政府不倒,就不会破产。(2)国外的期货主要是CME/ICE/LME/HKEX/SGX这五个交易所(或集团),尤其是CME/ICE两个交易所集团,品种是很多的,不过对于内地投资者来说,适合交易的品种:香港交易所主要是恒指期货,新加坡交易所主要是A50股指期货(因为内地股指期货被阉,A50月成交额达到1000亿美元以上);ICE主要是布伦特原油期货和美元指数期货;CME主要是美股股指期货、WTI原油期货和外汇期货(汗,忘了它的贵金属期货)CME外汇期货日成交额也在1000亿美元以上;LME伦敦金属交易所是全世界最大的基本金属期货交易所,目前已被香港交易所全资收购,但仍在伦敦独立运营。杠杆上,CME的外汇期货最大只有几十倍(我印象里最大是40倍,但好像还有更高一点的),若FCA限杠杆最高为50倍,也不差了。另外股指期货、商品期货波动性本来就远远大过外汇,十几倍杠杆就足够了。——————————————————————————资金安全方面,我前面说过,国外的大型期货经纪商甚至投资银行,都会倒,但是有个方法,可以规避这点,国内大型期货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海外(比如香港)设立子公司的,资金安全方面不同于其本地经纪商,也是超级安全的,比如中期/新永安/中信/海通国际/广发等等。另外,虽然全球外汇市场是名义第二(全球各国总的利率市场名义第一),实际上(算上离岸人民币,各主要经济体的外汇市场高度统一,5x24小时交易)的第一大市场,日成交额超过5万亿美元,但是个人投资者进入的零售外汇市场,只占了其中3~5%,零售外汇市场日成交额大概在1000多亿~2000多亿美元之间,且其中一半的成交额在日本(这点上日本NB,但是然并卵,日本监管杠杆限制最高25倍,且不允许非居民开户),其它分割在全球各国、N多家零售外汇经纪商之间,对个人投资者而言,真实流动性不见得就能超过内地/香港/新加坡/英/欧/美国的期货市场。(这里讲错了:个人投资者交易的一般是现货外汇保证金,现货外汇这个品种占了全球外汇总交易量的大概40%左右,即日成交额二万亿美元左右,正规的零售外汇经纪商,尤其NDD,有些虽然其零售外汇日常成交额不见得很大,比如盈透证券,但是突然有大资金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话,是可以将客户的单子直接交给其对接的流动性或银行间市场的。)

最后,若资金大,不介意杠杆低(20倍),想做外汇又追求资金安全,全球第四大外汇交易中心(日均成交额超过日本,达到4300多亿美元),中国香港的发钞行,香港汇丰银行欢迎你。


据说18年实行 现在没有任何影响


2017年6月29日,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FCA)发布一则声明,将推迟实施外汇和差价合约交易新规至2018年。

鉴于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考虑在相关领域使用产品干预权,FCA决定推迟对向零售客户提供CFDs服务的英国企业做出行为规则终决,直到ESMA讨论出结果为止。

如果ESMA的措施讨论结果明显推迟的话,FCA将重新考虑在2018年上半年对英国地区的政策规则做出终决。

查看声明原文:

FCA 关于差价合约产品(CFDs)声明及咨询报告CP16/40
感觉基本面影响不大,毕竟外汇cfd流动性大,品种多,限制少,交易时间长。大资金本来就不用高杠杆,小资金又不把安全放首要。很多平台也都会注册两个监管,小资金在澳洲开户,大资金开去英国。反正国人对监管不求甚解,ib也只管忽悠入金,还不是美滋滋?


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今天提出更严格的公司销售合同不同的规则(CFD)产品零售客户改善整个行业标准,并确保消费者适当保护。

合同差异,如分散投资和滚动现货外汇产品,投资公司提供的复杂金融工具,常常通过网上平台。以下的数量的增加公司在CFD市场,即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已担心更多的零售客户开放和贸易CFD的产品他们不充分理解。FCA的分析具有代表性的客户占CFD公司发现,82%的客户对这些产品亏损。

FCA因此提出的一揽子措施旨在加强消费者保护通过限制CFD产品的风险,并确保客户更好的通知。新措施包括:

引入标准化风险警告和强制性披露利益损失比率在客户账户的供应商更好地说明这些产品的风险和历史性能。

设置较低的杠杆限制没有经验的零售客户没有12个月或更多的经验的活跃,交易差价合约的最大25:1。

限制在最大程度的利用50:1所有零售客户和介绍降低杠杆率限制在不同的资产根据其风险。一些杠杆水平目前提供给零售客户超过200:1。

防止供应商使用任何形式的交易或开户奖金或福利促进CFD的产品。

FCA也是它的视角出发,在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二进位押注将补充现有的业务规则进行,一旦这些产品纳入FCA的监管范围。

克里斯托弗?伍拉德和竞争战略执行董事说:

「我们已经严重关切的问题,越来越多的零售客户交易在CFD产品没有足够的了解其中的风险,因此可以产生快速、巨大的和意想不到的损失。CFD产品我们正在引入更严格的规则,以确保部门所确定的缺陷,确保零售客户,公司意识到所涉及的高风险交易这些复杂的产品。

「FCA也担心二进位押注提出保护投资者风险和问题二进位赌注是否达到一个真正的投资需要。」

持续的监督工作的葬礼在过去的六年里已经确定了可怜的实例进行CFD领域。这包括公司未能充分考虑适合顾客如果差价合约,未能提供足够的风险警告,和公司向零售客户提供过度的杠杆水平。

葬礼也观察到二进位投资者押注不够透明的充分价值,和产品特性,更类似于赌博比投资产品。

即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提出的措施的目的是确保一个适当的水平的消费者保护。一些欧盟成员国已经介绍了CFD零售产品的限制。

咨询报告(16/40):提高公司进行业务规则为零售客户提供差异产品的合同

即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进行了持续的监督工作自2009年以来,发现可怜的实例进行CFD领域。FCA的最近的工作包括专题复习(TR14/13)最好的执行和支付订单在2014年和2015年管理工作后来发表在一个亲爱的CEO的反馈信2016年2月。

FCA手册定义了一个零售客户或客户作为一个客户不是一个专业的客户或一个合格的对手。我们建议的规则下,金融机构将被要求将客户指定为「缺乏经验」或「经验」基于客户端是否有12个月或更多交易CFD或类似产品的经验。

金融产品时杠杆投资者只需要押金(保证金)的一小部分投资的总量而剩下的投资由公司在指定的利率。

FCA的分析具有代表性的客户占CFD公司发现,82%的客户对CFD产品亏钱。类似水平的客户表现不佳也被观察到具有其他欧洲地区。

2013年4月1日,即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开始负责进行监督的监管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那些不审慎监管机关监督(PRA)。

FCA的总体战略目标是确保相关的市场功能。支持这个它有三个操作目标:确保一个适当的程度的保护消费者,保护和增强英国金融体系的完整性;并促进有效竞争的消费者的利益。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