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規則的1存在真的合理嗎,真的值得遵守嗎


現在的鹿晗確實已經不是頂級流量了,流量的時代由鹿晗開啟,在2017年終結。後來確有大勢者卻也不見得有誰到達他最輝煌時刻的高度,央視開始抨擊流量造價,流量紅利早就吃的差不對了,市場更傾向於選擇實力派。所以呢,別在拿流量當寶貝一樣捧著了,風向早變了,聰明人早就知道藏起鋒芒,傻瓜還在吹。

【以下正文】

利益相關:鹿晗飯。

如果把標題里的偶像默認成愛豆這個職業的話,我認為確實是不可以「公開戀愛」的。

公司合約里的條例屬於具有一定契約作用的條約,除此之外還有大眾墨守成規約定俗成的不能接受愛豆偶像戀情吧。

歌手靠歌,演員靠劇,愛豆靠什麼呢?靠死忠粉。靠她們為你打榜打投,靠她們為你花錢勞心,靠她們傾盡許多隻為你能夠為她們販賣一個虛幻不真實的夢。

你一公開戀愛,這夢不就碎了嗎。

當然實在憋不住,可以談,要藏好,粉絲不知道或者知道也不說,或者給個可以自欺欺人的理由,就握握手當做不存在唄。

本來覺得tag帶鹿晗挺不合適的,他不做愛豆八百年了,後來想想也是,鹿晗是愛豆出身的,做愛豆的時候真是耀眼得很,所以公開戀情的時候許多愛豆粉都脫飯了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不過人不想做愛豆偶像了你也不能逼人家啊,畢竟那是他的人生,任何人無權替他做主。

現在他已經在歌手和演員路自顧自埋頭走著,接下來就要看他自己的實力能夠走到哪裡了,他靠不了粉絲了,歌曲國民度和認可度以及以億元為單位計算的票房和億為單位計算的播放量,都不是粉絲可以給得起的數據。

只能靠他自己了,當然,愛豆要轉型做歌手和演員也是要實力做敲門磚的。

那種報團取暖或者solo後可能萬人場都開不起的小愛豆最好不要學公開戀情後動員十萬人演唱會的大明星隨隨便便談個女朋友藏都藏不住。

鹿晗是愛豆出身不錯(他做愛豆的時候壓根也沒公開戀情)。

但是人有本事轉型不做愛豆還鈔票大把,而你沒有。


說的就好像沒有這個偶像都去談戀愛是的。

偶像也是人,有談戀愛的權利,當然也有不想談的權利,人家不談戀愛,你就說人家戀愛禁止,一副非逼著談戀愛的樣子,某些人也是搞笑。

戀愛禁止倒不是條明文規定,說實話我覺得對那些小偶像還有保護作用,就跟初高中學校里禁止談戀愛是一個道理的,想想你們自己的高中生活,談戀愛最後happy end的?沒有幾個吧,反正我們初中那幾個無一例外都be了,一個道理。

再說有些偶像出道時才多大啊?遇到的都什麼什麼人?這人的水平能有多高?明知道你不能談戀愛還來勾引你這是什麼好東西?這種事可真有。

等到你立足腳跟,死忠粉多了,不用說戀愛禁止,結婚都沒人管你,才出道就想這麼多,搞得粉絲欠你的一樣,或者說,你一開始能有多少粉絲?偶像要有腦子,當偶像不需要傻子,談就談吧,大不了不幹走人就算了,搞得粉絲多麼不對是的,反正至少還有一個可能會終身愛你的人,挺好。

我家米茉莉都結婚了(超級有錢還是她的偶像,我連酸的資格都沒有了),我不照樣愛她,因為廚力夠了,實力足了,粉絲多了,這些就根本不是事了,脫粉?當時候那些脫粉的能被罵死你信不信。

「就你這樣還配叫老婆。」

「孤兒出來挨打。」

「哈哈哈哈你的行為怕是要笑死我。」

當然脫粉是人家的自由我們管不著,我們只是言語嘲諷一下。

兩級的時候干八十級的事,你可拉倒吧,你有愛別人的權利,別人當然也有不愛你的權利,憑什麼我就非要一直喜歡你。

(你又開始了)

很多人又說什麼性幻想,妄想之類的,抱歉,我對我老婆是純潔的愛,那些東西想想就有點噁心,有幾個是以戀愛為目的的追星的?大家不是傻子謝謝。

性幻想這種東西,感覺在偶像廚中真的不可能有,在偶像身上花的錢如果只是為了幻想的話,你這些錢還不知道可以去嫖多少次了,用來談戀愛也是沒有問題的,那可真是真情實感,可我們還是選擇了廚偶像,另外,真當偶像廚沒有男女朋友?偶像廚和自己談戀愛把不衝突的。

奉勸有些人,不廚偶像不追星的,就不要在哪裡瞎扯,自己都不懂還來瞎評論在哪裡胡說八道上綱上線,扯國情扯資本什麼性幻想妄想之類的,怎麼了?說這些更能體現你的無知你的小學生?更能體現你水平低?

男偶像也有男粉絲,我一個朋友就喜歡道枝駿佑,女偶像也有女粉,很多人都忽視這一個問題,我們真的就是單純喜歡一個人,沒有別的意思,當然,你年年輕輕談戀愛,抱歉,我接受不了,我可不想喜歡那些連腦子都沒有不知道自己什麼階段要幹什麼的智障,畢竟脫粉也是我的自由你管不著。

總之,你愛誰是你的自由,我愛誰也是我的自由,大家誰都不欠誰的。


不是不可以談,是粉絲不想讓偶像談。而且談了戀愛容易影響工作,公司要賺錢的肯定不願意啊。


為什麼總有人喜歡把鍋都推到所謂的戀愛禁止條例上。

首先所有的偶像派明星藝人包括韓國中國日本女團都逃離不了這個規則,與河內河外無關, 不管公司有沒有這個規定 ,這個規則都是成立的, 因為這是長時間來粉絲和市場的選擇, 是粉絲和偶像之間約定成俗的默契,如果一個藝人不想要接受大規模脫粉,人氣迅速下降的情況的話, 那就乖乖保持單身。

決定這條規則是否成立的不是公司所謂的規定,有資格決定它是否成立的只有粉絲群體的態度。

河內先不看 ,先看看村外 ,鹿晗退團多少年了,一公布戀情,還是和關曉彤而不是什麼歪瓜裂棗,照樣乖乖從國內最頂尖流量的位置上下來了。偶像派的天王劉德華,實力夠強了吧,照樣隱婚多少年,演員唐嫣不也是和羅晉的戀情拖了多少年才敢公布。難道他們都有戀愛禁止條例嗎

還有在李藝彤和戴萌參加何潔的採訪綜藝的時候,李藝彤明確說過合同中並沒有所謂的不能戀愛的規則,所以這條規則其實明面上並不存在。這只是一條公開的潛規則罷了。


我在這個回答里講到 偶像本身的存在具有完美性才會有吸引力。

粉絲為什麼反對愛豆公開談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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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接下來根據問題來答題。

  1. 如何看待偶像談戀愛。

偶像談戀愛本身就是一個破壞自身完美性的事,一部分粉絲感受到了不完美的偶像,自然會脫粉。那麼沒有這個完美性的時候,如何才能鞏固自己在演藝界的地位呢?作品。繼續要能力又需要資源。很多偶像是不具備轉化為歌手演員綜藝人的能力和條件的,所以很多偶像在被曝光戀愛之後一蹶不振。當然這在nh會更明顯。

偶像可以有小缺點,但不能違背人設的原則性問題

2.偶像談戀愛算是失格行為嗎?

沒錯,就是失格行為。

But:偶像是不可以談戀愛的 = 偶像不是說不能戀愛 但戀愛不能太過火 主動曝光或被曝光出來 = 偶像就算不能100分好看,但也不能20分的丑出現在人們面前 = 偶像不一定瘦的要死但是也不能胖的不能上鏡等等

偶像本身太需要人設和包裝來營銷了

當然很多偶像喜歡挑戰粉絲的極限,就算曝光戀情,還是會有粉絲誓死相隨的。但是,有多少偶像能夠突破偶像的殼子呢?尤其對於只走小鮮肉路線的偶像,年輕的臉又能支撐多久呢?能接到多好的資源供他將來發展呢?能有多少能力來駕馭好的作品呢?

說實話,談了戀愛就別想吸多少新粉了。Justin Bieber人家可不是偶像的,吸不到新粉,反而老粉在一步步丟失,可惜年齡大了還是靠著偶像這個路子賺錢。

談戀愛沒問題,但要是一邊賺著偶像路子的錢,一邊不斷打破偶像職業的最底線,口口聲聲自己也是人,這種人才厚臉皮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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