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1 13:02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一名洪姓男子去年涉嫌在三民區某公園涼亭縱火,被檢方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法官審理時,發現被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委請醫師鑑定,洪男還把主治醫師當犯罪集團首腦,因刑事訴訟法明定:被告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者,不罰,法官因此判洪男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洪姓男子去年5月5日凌晨,騎電動機車前往加油站,以自備之空寶特瓶購買95無鉛汽油,於同日凌晨4時53分許,至三民某公園內圖書館前涼亭潑灑汽油縱火,燒燬涼亭內塑膠椅、棋盤桌。

洪男放火後,步行至附近超商騎樓下觀察消防人員到場及滅火情形,被警方循線查獲,移送檢方後被依縱火公共危險罪嫌起訴。

不過,高雄地院審理時,發現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曾於醫院就診,委請醫師鑑定其精神狀態,未料,洪男竟將鑑定醫師當犯罪集團首腦,且堅稱自己沒病,就醫是浪費資源,還自認為是大老闆有很多生意要做,也是大哥級的人,認識某某有名的人等等。

法官據此認定他犯案時心神狀態,符合刑事訴訟法,「被告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者,不罰」。洪男因此獲判無罪。可上訴。

  • 洪姓縱火犯因精神鑑定時認定主治醫師是犯罪集團首腦,高雄地院(如圖)認定他犯案時精神狀態有異,判他無罪。(記者黃建華攝)

    洪姓縱火犯因精神鑑定時認定主治醫師是犯罪集團首腦,高雄地院(如圖)認定他犯案時精神狀態有異,判他無罪。(記者黃建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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