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徐永明召開「中資偷渡大同翻版,智崴染紅國安破洞」記者會。(圖/記者林銘翰攝)

▲立委徐永明召開「中資偷渡大同翻版,智崴染紅國安破洞」記者會。(圖/記者林銘翰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接獲民眾檢舉與錄音檔,指出國內體感設備商智崴資訊財務章林穗娟引進具新華社背景中資約450萬美金,藉港商名義及透過地下匯兌方式大量買進智崴股票。徐永明質疑,中資此時積極買進智崴股票宛如「大同案」翻版,不只涉嫌違法炒股,更出現台灣國防科技能力出現破洞之疑慮,金管會、調查局等政府單位必須全面查辦。

徐永明30日上午召開「中資偷渡大同翻版,智崴染紅國安破洞」記者會,現場公布相關錄音檔及檢舉內容,直指智崴資訊財務長林穗娟引進具新華社背景中資450萬美金,透過港商及其在台分公司於永豐金證券安和分公司大量購入智崴股票。徐永明表示,智崴自稱是「台灣之光」,擁有建立八輪戰車、飛機及潛艇等模擬器技術能力,在國防產業極具潛力發展,此案一開不僅是被買掉,更有國安上的疑慮。

徐永明指出,中資背景港商就是「盈力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該公司董事長是由智崴全球經理李佩冠掛名,而該家港商在台灣分公司「香港商盈力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負責人也是李佩冠。綜合檢舉資料,林穗娟所引入之中資,即是藉李佩冠掛名的台灣分公司戶頭操作智崴資訊股票。他表示,李佩冠不只扮演人頭角色,更質疑智崴內神通外鬼,整個領導階層都知情,智崴高層更扮演重要人頭。

目前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第1項,若中國人民未經主管機關金管會許可,以他人名義投資國內有價證券,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3條之1第1項,最高裁處2500萬以下罰緩,並限期停止或撤回投資。徐永明也說,智崴案很可能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3條之1修正案通過後,第一件適用的案件,對打擊違法中資具有重要意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