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公開批評郭子華違反《收購守則》下的交易限制及交易披露責任。
合和實業(00054)與要約人在去年12月5日就可能將合和私有化一事發表聯合公告。郭子華是要約人的一名董事的父親,而該名董事亦是要約人的其中一名最終實益擁有人,故在私有化建議中,郭是與要約人一致行動的人。
郭子華在去年12月6日出售4萬股合和股份。由於他出售這些股份及沒有在適用時限內公開披露此事,故違反《收購守則》規則。郭已承認他違反《收購守則》及已同意對他採取的紀律行動。
證監會提醒香港證券市場的從業員及有意利用香港證券市場的人士,在進行有關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的事宜時,應根據兩份守則遵守適當的操守標準。(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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