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1

法院認定無教化可能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李宏基早在2012年就曾預謀殺害女兒,為此蹲了11個月苦窯,但仍無悔意,出獄不到1年就又犯下殺妻害女惡行,一審時原本逃過一死,但他竟在法院審理時揚言對前妻家人不利,甚至說出「不死不休」駭人的四字真言,結果被法院認定無教化可能判死定讞,成為罕見的活變死案例。

罕見活變死案例

李宏基長年家暴,2012年間李妻陳芯驊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此舉讓李懷疑妻子外遇,同年8月擄走2個女兒並留下遺書,打算攜女同歸於盡,所幸警方及時阻止,法院依妨害自由及預備殺人等罪將李判刑11個月。

李宏基服刑期間得知陳芯驊打贏離婚官司,更是怒火中燒,2013年7月出監後,開始策劃報復,2014年4月間從桃園南下高雄,趁陳女開車載女兒到幼兒園時,強行把年僅6歲的大女兒抱走,陳女見狀上前攔阻,慘遭李持預藏刀械狂刺前胸、心臟多刀致死。

李宏基刺殺陳女後,又讓女兒服食安眠藥,再點燃車上木炭,但最終李宏基撿回一命,女兒則於2個月後宣告不治。

一審時,高雄地院認為李宏基有教化可能,殺妻、殺女兩案分別判15年及無期徒刑,不料李在高雄高分院二審期間,居然揚言假釋後要報復前妻家人,甚至以「不死不休」形容決心,窮凶惡極言行被合議庭認定已無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及死刑。最高法院於2016年12月28日駁回上訴定讞。

  • 李宏基。(資料照)

    李宏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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